| 名称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44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82 |
| 高职排名 | 66 | 63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4 | 1457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 | 专科批 | 419 | 14888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8 | 6389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 | 专科批 | 446 | 6513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2 | 14318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6 | 13523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5 | 5302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6 | 16254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8 | 85380 | 150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1998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空军装备部,是全军唯一一所国民教育性质的普通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军队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高校,主要承担为军队装备修理、地方航空产业和湖南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任务。
学院现有跳马、圭塘两个校区和洞井培训中心,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70万册。设有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械制造、航空服务与管理、基础教育、士官、继续教育、创新创业等8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体育工作(教学)部。设有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等22个专业,有全国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3个,国家教学资源库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各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实训基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师空间课堂等建设项目50余个。全国首个航空职业教育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全国航空工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湖南省飞机维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通用航空协会秘书处、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研究基地,空军航空修理系统教育培训中心、从业人员资格考核认证中心等设于学院。建有集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航空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南航空馆。
◎创办于1952年, 其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
◎西北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
◎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
◎中国秦腔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
◎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设有戏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
◎设有21个高职专业,1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专专业。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多人,面向20余个省市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专业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认可省考试院投档成绩和位次。
第十三条 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陕西省生源,我院使用陕西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甘肃省生源,我院认可兰州文理学院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校考成绩。其他外省生源,我院认可生源省份考试院执行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满足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艺术类专业只能在艺术类同类专业间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
第十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对录取办法另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按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划定。体育、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考试全部结束后,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