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71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77 | - |
| 高职排名 | 308 | 73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0 | 154799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75 | 17858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1 | 166147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2 | 82104 | 180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办学60多年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门人才,为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浙江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浙江省文明单位,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唯一一所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职艺术院校,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表演艺术专业目录和配套专业简介、教学标准拟制工作的总领衔单位。学校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校”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20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根据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700-45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5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位于山水景观独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享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美誉的柳州市,地处国家级的新兴工业示范园区——柳东新区,坐落在中国西南最大职教园的中心区域,交通发达,环境宜人,是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高职学院,拥有良好的办学基础和条件。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多人,成人教育在校生2700多人,短期培训和培训鉴定每年近1万人次。我院从全国1298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连续荣登2016年、2017年中国高职高专“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是广西唯一一所入围50强的高职院校。 悠久的办学历史:学院作为柳州市历史最悠久的职业院校,有着近80年的办学沉淀,文化底蕴丰厚。 良好的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1003亩,总建筑面积达23万多平方米。建成现代化教学楼、实训楼、电子阅览室、琴房、音乐教室、语音室、微机房等教学生活设施,所有教室全部实行多媒体化。 舒心的生活空间:学院拥有设施齐全的学生公寓,建有全塑胶田径场、全新体育馆,篮球场、网球场等校园康体生活设施。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坚持“立足柳州、面向广西、辐射东盟”的办学思路,积极打造专业骨干教师与行业资深专家组成的“双师结构”育人队伍。学院目前拥有教职员工60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超过30%。学院同时还聘请了一大批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教学与专业建设,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保证了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的高度融合。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和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一览表
| 名 称 | 等级及金额 |
基本标准或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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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奖学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成绩优异;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每生每年2500元 |
勤奋学习,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按月,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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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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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人每年3000元 |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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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助学金 |
每生每年1000元 |
学习刻苦,品行良好的特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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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资助 |
绿色通道 |
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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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金及各类奖励 |
用于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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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岗位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学生每周从事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每学期由学生个人申请或系(部)推荐,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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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对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学生,在受到各项资助后仍无法缴清学费,学院对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后,给以适当的学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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