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树人学院 | 宁波财经学院 |
|---|---|---|
| 软科(民办) | 19 | - |
| 校友会(民办一类) | 51 | - |
| 校友会(民办三类) | - | 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6 | 158990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91 | 163962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0 | 154810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75 | 178586 | 266 |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学科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基础扎实、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4个省一流学科,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和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省行业平台,1个省创新团队,25个校级研究机构及平台。开设49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其中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1个省优势专业,1个省优势建设专业,4个省新兴特色建设专业,3个省特色建设专业。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示范中心建设项目,1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学校正加快建设交叉科学研究院、“医工信”研究及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平台。
0571 88297000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2008年招生章程(摘要)
1.学校录取代码:033 学校部委码:11842
2、校址: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
邮政编码:310015
3、办学性质: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
(2)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确定为英语。
(3)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校择优录取第一轮平行志愿所投档案的的考生;若学校考生生源充足,则视实际情况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大于1:1.05的比例提取档案;若生源不足,则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按未录满专业向考生征求志愿、降分录取、降分征求志愿等步骤提取考生档案,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B、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级差分值视生源情况定为1分到3分。
C、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15分以上(含);报考本科“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报考专科“应用德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
D、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挡;若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要求调剂录取的,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考生本人申请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的申请书,视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校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处(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1—88297000 88297025(传真)
邮 编:310015
电子信箱:mfq1105@sina.com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
学校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在“双创”价值引领下,深化产教融合,持续开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系列改革。与企业共建共管大宗商品商学院、长城商学院等7个特色产业学院,构建形成“双院制”协同育人模式。在全国同类高校率先成立校企融合的实体创业学院,领先设立创业管理本科专业,构建多层次创业教育体系,形成专创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格局;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打造智慧学习新空间,持续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改革,深化课程内涵建设,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智能监测,促进教学有效度提升;实施全员全程导师制,所有年级学生组成卷轴式纵向学业成长班,多元导师团队助力学生学业成长;实施卓越人才成长激励计划,设置个性化培养方案及荣誉学位,助飞优秀学生发展。
联系电话:0574-88052238 0574-88052239
招生网址:https://www.nbufe.edu.cn/
招生微信:NBUFEZSB
学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规则: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各省(市、区)默认投档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不提取其他志愿、补报及降分考生档案)。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美术类、影视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制类等的艺术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规则为准,如生源所在省未定录取规则,则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影视表演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主持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编导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摄制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