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国计量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31 | 173 |
| 校友会(综合) | 226 | 138 |
| 武书连 | 204 | 184 |
| US排名 | 1659 | 153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037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71 | 73391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908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0 | 32505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9 | 5162 | 5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8 | 33876 | 521 | |
| 2021 | 宜宾校区 | 本科一批 | 542 | 62819 | 521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02 | 102564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3 | 9331 | 541 | |
| 2021 | 宜宾校区 | 本科一批 | 548 | 15045 | 541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31 | 23672 | 474 |
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由国家计量总局创建的杭州计量学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成为浙江省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建大学和“省市共建”重点大学。
学校建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设有19个学院(部、中心)。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5万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连续四年位列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硕士培养高校第一名,2020年列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硕士点高校第一。
第四章 录取规则(节选中国计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2021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七)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中国计量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公交:快速公交B1线学源街文溯路口下(本部);或210路、223路、328路、B支4路相应站点下。
地铁:地铁1号线文泽路站或文海路站下转公交或出租车。
自驾:绕城高速下沙出口—文海路—学源街258号(本部);杭州市区—德胜快速路—文泽路出口—文溯路—学源街258号(本部);或经下沙路等其它普通道路到达。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3月15日,由国务院批准建立,3月27日,高等教育部和地质部联合发文,以重庆大学地质系、西北大学和南京大学地质系的工科部分为基础,同时抽调北京地质学院、东北地质学院部分干部教师组建成都地质勘探学院,建校当年即开始招收本科生。学校组建后,原北京地质学院石油系、二系部分、三系整体,先后成建制迁入。成都地质勘探学院1958年更名为成都地质学院。1960年,学校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学校成为国家恢复学位制度后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都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组建成都理工大学(合并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有色金属地质职工大学)。学校先后由地质部、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直属,2000年划转地方,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省属重点大学。2010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2017年9月,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招生工作原则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组织机构设置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就业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提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按专业和学科大类招生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地质学类、核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公共管理类、建筑类、旅游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十个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40分(含40分)。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