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 软科(综合) | 70 | 198 |
| 校友会(综合) | 114 | 157 |
| 武书连 | 119 | 255 |
| 泰晤士 | 50-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4 | 747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1 | 7892 | 400 | 物理、地理(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3 | 10555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3 | 12147 | 400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8 | 29064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4 | 32292 | 400 | 物/化/生(3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51 | 6304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31 | 8923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4 | 9914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512 | 11775 | 418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一批B段 | 492 | 15134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9 | 2518 | 48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41 | 25229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18 | 30349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49 | 47211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6 | 0 | 160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B段 | 439 | 25652 | 418 | |
| 2021 | 联合培养 | 本科二批 | 358 | 44971 | 301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57 | 45250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93 | 7061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88 | 7580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5 | 11517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7 | 28595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451 | 12011 | 392 | |
| 2021 | 联合培养 | 本科二批 | 435 | 14152 | 392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坐落于名校荟萃的北京海淀区学院路,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自然资源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学校始终弘扬地质报国优良传统,肩负社会主义建设开路先锋的光荣使命,培养了大批经济建设急需的地质专门人才,为新中国工业的腾飞和地质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淬炼出了愈挫弥坚、刚健勇毅的鲜明品格,形成了“爱祖国、能吃苦、做先锋、敢探索”的价值追求。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参照生源情况确定我校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仅适用于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注:高考改革省份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按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直接投档到专业,不涉及同分比较)。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色盲色弱。
2、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
3、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4、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及录取规则。
5、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70%,专业课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文理合并公布招生计划或注明“文理兼招,统一排队”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高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学校非常重视和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秉承“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坚持立德树人、资助育人的理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帮困助学资助体系。学校在学生工作处设立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一、“绿色通道”
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确实无法缴纳费用的,可在入学时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三、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希尔威矿业奖学金、航天宏图学生奖学金、杨起奖学金、冯景兰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杨遵仪奖学金、翟裕生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等共计19项奖学金(奖学金依照学校有关评办法评选,奖励金额500至30000元不等)。
四、助学金
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学校还设有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学子阳光助学金、航天宏图学生助学金等企事业单位资助的助学金,资助金额每生每年2500元到5000元。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主要面向低年级本科生。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根据劳动量及时间的不同可获得相应报酬,基本标准为15元/小时,以每月40个小时为上限工作时长。
六、其他资助
除上述项目外,对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应届毕业生,经申请批准可获得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经申请实施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对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在校学生经申请批准后实行学费减免。此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七、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所在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手册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父母或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复印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父母或本人具有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入学时办理有关手续。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重点办学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
历史沿革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招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良好以上。
对报考我校本科非蒙授理科的电气类、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80分及以上(满分以150分计)。
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费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使用投档文化课成绩。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考生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对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数学、高职语文、高职英语、专业课综合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依次按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专业课择优录取。
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美术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 其他省市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专业测试要通过全国统考、自治区统考和学校校考。单考单招:专业测试+文化测试,文化课合格后,按专业成绩排队;普通类: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队。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方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队人员需要及体育术科成绩择优自主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各省级招生办批准之后,办理录取手续。
学历证书:颁发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其他: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内蒙古农业大学网址:http://www.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共微信: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共微信:nndzsb
咨询电话:0471-4311359;4300730 传真:0471-4314078
监督邮箱:jiwei@imau.edu.cn
E-mail: nndzsb@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10018
美术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2. 其他省市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