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新疆财经大学 | 昆明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90 |
| 校友会(综合) | 281 | 389 |
| 武书连 | 570 | 63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13 | 0 | 4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78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68 | 0 | 46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3 | 0 | 3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42 | 27355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1 | 27833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9 | 28754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8 | 63623 | 435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2 | 3206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6 | 8966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7 | 18165 | 500 |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 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63050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5143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47886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16659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270.5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28.54万册,电子图书142万册,数据库47个。
学校历年来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学校统筹、学院主体、各方联动、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通过就业市场建设、就业指导与咨询、创业培训、就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尤其是针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加大帮扶力度,通过“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岗位、重点组织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等措施帮助快速实现就业。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维持在90%以上,名列自治区高校前茅。
昆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整合昆明市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而成,是目前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本科院校。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被命名为云南省应用型示范院校。2018年学校获批硕士授予单位。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位于四季如春、风光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市。校园总占地面积2366亩,其中,洋浦新校园1817亩,规划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建成面积48.2万平方米;另有校外实习基地549亩。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备现代。学校固定资产总值20多亿元。
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云南省在提前本科批、国家专项批、地方专项批、一本批次、二本批次进行招生;其它省份在二本及以上批次进行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形式主要有:艺术类(含聂耳音乐学院合作办学项目)、体育类(含校园足球人才)、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以各省默认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组成规则,则我校按照该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考生,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报考我校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体育舞蹈类统考(联考),若本省未组织体育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九)款安排及调剂专业。
我院在录取各专业时,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