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理工大学 | 安徽农业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16 | 150 |
| 校友会(综合) | 118 | 127 |
| 武书连 | 146 | 201 |
| US排名 | 1304 | 14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8 | 2280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1 | 2522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9 | 26142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47 | 57246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1 | 9066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3 | 66105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3 | 15739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9 | 28212 | 488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36 | 49628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9 | 9265 | 5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6 | 5757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5 | 5782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2 | 60038 | 488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88 | 89695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5 | 10564 | 560 |
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于1972年合并组建的陕西机械学院,1994年1月经批准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入选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高校。
学校有专任教师139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75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5名,国家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34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名。
新生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 |
奖励条件 |
奖励办法 |
一等奖学金 |
1、本科提前批次(国防生除外)或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即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出一本线95分(含)以上的考生; |
免大学四年学费(学费按照理工类每学年4500元/生,文史类3500元/生计算) |
二等奖学金 |
1、本科提前批次(国防生除外)或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即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出一本线85分(含)以上的考生; |
奖金10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1、本科提前批次(国防生除外)或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即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出一本线75分(含)以上的考生; |
奖金6000元 |
单科优秀奖学金(语文) |
当年录取考生中语文单科成绩最高分 |
奖金3000元 |
单科优秀奖学金(数学) |
当年录取考生中数学单科成绩最高分 |
奖金3000元 |
单科优秀奖学金(英语) |
当年录取考生中英语单科成绩最高分 |
奖金3000元 |
单科优秀奖学金(文综) |
当年录取考生中文综单科成绩最高分 |
奖金3000元 |
单科优秀奖学金(理综) |
当年录取考生中理综单科成绩最高分 |
奖金3000元
|
此外学校还设有以下各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名额由中央拨款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由中央拨款确定);
2)优秀学生奖学金,共180余万元,分为特等(2000元/人)、一等(10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
3)社会团体及个人奖学金,分为刘嵩俊奖学金(1250美金,每年奖励5人)、Panasonic育英基金(20000元,每年奖励20人)、镇泰奖学金(100000元,每年奖励50人)、唐仲英德育奖学金(4000元/人,每届学生奖励30人,连续奖励四年)、东方电气奖学金(200000元,每年奖励100人)、潘家铮奖学金(20000元,每年奖励3人)、华龙科技创新奖学金(500元-3000元/人或团体,每年共奖励171人)、PANYA奖学金(10000元,每年奖励10人)、启源奖学金(40000元,每年奖励12人)、苏文成教授奖学助学金(10000元,每年奖励8人)、禾望电气奖学金(31000元,每年奖励6人)、英飞凌科技奖学金(21000元,每年奖励7人)、万信奖学金(10000元,每年奖励8人)、山脉奖学金(1000元,每年奖励15人)、张光斗奖学金(48000元,每年奖励6人)、章梓雄流体力学纪念奖学金(3000元,每年奖励2人)、陕西省水利学会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每年奖励10人)、金源奖学金(50000元,每年奖励20人)、东风奖学金(30000元,每年奖励15人)、北人奖学金(10000元,每年奖励5人)、和谷奖学金(5000元,每年奖励5人);
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每年奖励18万余元;
5)国防生志海奖学金(15000元,每年奖励30人)
学校设有下列贷学金:
贷学金:对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无息贷款,一等10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2003年我校共有1000余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004年共有2450余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总贷款金额为1370余万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为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有上千人次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困难补助:学校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业的贫困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减免学费:学校按照规定,经审核后对家庭确实贫困学生的学费予以一定程度的减免。
学院设置:学校现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林学与园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工学院,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15个本科学院。
学生规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753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2445人(博士生197人)。
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6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建有高科技农业园、农萃园、机电工程园等校内教学科研园区;图书馆藏书24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8亿元。
1.国家奖学金。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我校一定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我校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3.专业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分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干和单项奖,每学年奖励额度为200-2000元,奖励比例占学生数的36%。
4.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大地园林”奖助学金 “更香茗茶”奖助学金、“大益爱心”奖助学金、“陆羽”助学金、“张一元”科技创新基金、“文胜”奖学金、“山崎”奖学金、“上海源耀”奖学金、“心得威特”奖学金、“华仁农牧”奖学金、“生泰尔”奖学金、“学院校友”助学金、“林声”奖学金、“华星化工”、“新农化工”奖助学金、“曙光奖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安科生物”奖学金、“张红梅”助学金、“兴皖育才”奖学金、“肯德基曙光基金”、“金汇育才计划”助学金、“红四方”奖助学金、“熊平波”奖助学金、“花桥国际商务城助学金”、“禾禾”资助等。
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保证录取的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保证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
二、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机构。职责为:依据上级有关资助精神,制订资助工作方案,落实资助工作措施,配合和协助经办银行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助学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具体资助工作的实施,接受社会团体或个人捐款。
2、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本院学生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经费来源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资助工作专款;
2、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
3、勤工助学自创经费;
4、社会团体、个人捐助。
5、所有资助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财务处设立资助工作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四、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数比例为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4、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5、专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特、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在校学生数的1%、4%、5%、10%,奖金分别为2000、1500、1000、5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6、勤工助学。在校园内设置1000-12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7、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确定。
8、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补助。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交不齐学杂费的新生办理缓交部分学杂费手续,审核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优先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10、社会资助。学校欢迎和鼓励社会团体、个人直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实施办法》。
五、贫困等级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程序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16号)
六、助后管理
1、资助经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学生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计。
2、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
3、各学院要以讲座、活动等形式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
4、学校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劳动或活动,接受资助在500元以上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并将参与情况记录在资助劳动登记卡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