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12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58 |
| 高职排名 | 92 | 88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0 | 221366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09 | 22190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92 | 162658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1 | 13972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1 | 16408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9 | 8749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同时挂温州市农科院牌子,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学院继承了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和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科研的优良传统,具有71年的办学历史。
学院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第一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浙江省4A平安校园,浙江省园林式单位,第一批温州市文明校园。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我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企业助学金等,每学年评一次。同时,学校还设有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专业能手奖学金,人文素质奖学金等,每学期评一次。
立足行业、融入行业、服务行业、提升行业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研究中心。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的“双师型”队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及硕士以上学位教师近200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学院设有执行系、司法系、法律系、管理系和政教部、基础课部、警体部等教学机构,开设有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务、法律文秘、电子政务、涉毒人员矫治、社区管理与服务、司法信息安全、经济管理等12个专业。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贷款机构等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1000-8000元/学年,获奖覆盖面超过学生总数的25%,每年奖学金和助学金总金额达500余万。学院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绿色通道”制度,支持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