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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2 09:19:20 解决时间:2022-08-0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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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为新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87,最低位次是-、新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83,最低位次是-、新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48,最低位次是-、新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45,最低位次是-。
一、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线
1.2021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新疆专科批297287-
理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外合作办学)新疆专科批283283-
文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新疆专科批363348-
文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外合作办学)新疆专科批345345-
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介绍
旅游类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酒店服务与 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酒店经营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从事现代酒店 业或高端服务业的一线服务和基层督导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现代酒店和高端服务行业,在前厅、客房、餐饮和酒店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 岗位群,从事一线服务、基层督导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较强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备酒店及相关服务业基层管理与督导能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与抗挫能力;

5.具备处理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6.具备与本专业职业发展所需要的审美能力;

7.掌握基本的服务礼仪,具备良好的职业形象;

8.掌握现代酒店和高端服务业各岗位相应的专业操作技能。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中餐服务、西餐服务、餐饮经营与管理、酒水知识与酒吧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 服务与管理、酒店市场营销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中餐服务、西餐服务、客房服务、前厅服务、酒店管理软件应用等实训。

在高星级酒店或高端服务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餐厅服务员(中级) 前厅服务员(中级) 客房服务员(中级) 调酒师(中级)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82
校友会(高职二类)
288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属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目前开设63个专业,包括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能力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10个。学校生源质量和就业率始终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左右。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22年7月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校内资助

校内奖学金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

100-6000元

培优奖学金

60-5000元

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

按月或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临时困难补助

按月或一次性发放3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节假日慰问金

特殊节假日给予餐补20元

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每月约250-3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学费减免

根据困难情况减免1500—6000元不等

……

……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为方便各类资助金的发放,请在入学报到时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感谢配合。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 

   

 

 

 


食堂

食堂

食堂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新高考模式(“3+1+2”)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物理类考生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历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的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报考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普通高考文理科各专业的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音乐制作、音乐表演)、美术类(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合格线的前提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愿》。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须有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音乐教育、音乐制作专业须有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应届与往届生同等对待.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

邮编:830001

电话:0991——8825404,2605249,

传真:0991——8833075

网址:http://www.uvu.edu.cn


 


  中专 2022-08-0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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