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49 | - |
| 高职排名 | 317 | 42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0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6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5 | 14715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6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学院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单位、全国铁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技术培训基地、铁路机车司机培训考试基地;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北京铁路局和中铁六局职工培训基地。
学院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紧密依托并服务于全国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对接、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对接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干专业、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具有深厚铁路文化底蕴的办学特色。
第一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五条 考生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分数,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省考生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六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七条 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八条 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机械化维修)、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九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立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苏省,也是淮海经济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校名为江苏省徐州幼儿师范学校,2005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2011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坐拥洞山、碧螺两个校区,占地427.8亩,建筑面积171589.94平方米。各式建筑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绿树掩映,花木葱茏,环境优雅,风景如画,是一所生态、园林式学校。学校图书馆藏书40.83万余册,期刊387种,电子图书280GB。学校拥有多功能演播厅、音乐厅、多功能报告厅。学校建有标准化的体育场,完善的体育设施设备,有乒乓球馆、体操房、健身房、瑜伽室、室内跑道等。校内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外语教育等34类实训基地,校外有实习实训基地100个。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类专业对历史和物理均可作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外语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选理工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选文史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九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专业。
2.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4.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5.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专业。
2.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4.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5.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