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院校志愿录取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既对凡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若某专业录取不满时,由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我院承认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并将严格按照辽宁省招考委相关规定执行。

(2)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专业均无性别限制。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独立学院全称: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棋盘山开发区高坎镇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办学形式:全日制

2、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措施: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以120%的比例调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1)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院校志愿录取时:在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2)院校志愿录取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1)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院校志愿录取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既对凡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进档考生,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