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医学院 | 衢州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384 |
| 校友会(综合) | 366 | 464 |
| 武书连 | 595 | 636 |
| 软科(医药) | 50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9 | 52162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6 | 81164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0 | 16234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3 | 3202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34 | 69174 | 3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10 | 144422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6 | 148815 | 495 |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1年来,实施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战略,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完善、办学特色鲜明、内涵显著提升的本科医学院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2009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率先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7年成为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护理学专业认证。在“2020中国医科大学排名”中,学校位列第32位。在“2020中国大学新生质量排名”中,学校位列第324位。
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2750元,按学年评选,分秋季和春季学期发放。
B.综合奖学金
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金额分别为2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600元/学年,按学期评选和发放。
C.院长奖学金
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金额为4000元/学年。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
(2)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建立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预防医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五年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临床医学 | 本科 | 五年 | 临床医学类 | ||
| 预防医学 | 本科 | 五年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
| 护理学 | 本科 | 四年 | 护理学类 |
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85年的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衢州学院。2013年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被列为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院校。学校获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校、省高校平安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生资助对象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认定后,可在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展性资助和困难补助等,也可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元。学校针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减免额度分为三档,第一档减免额度为一学年全额学费,第二档减免额度为2000元/学年,第三档减免额度为1000元/学年。(具体金额以当年度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