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师范大学 | 上海体育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20 | - |
| 校友会(综合) | 207 | 253 |
| 武书连 | 293 | 274 |
| 软科(民族) | - | 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2 | 55007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7 | 7157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6007 | 45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6 | 19495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8 | 13979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4 | 19303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4 | 1930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3 | 1953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0 | 2018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4 | 23714 | 400 | 物理必选 |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
| 省份 | 艺术类 | 体育类 | 普通类 |
| 北京 | 本科普通批 | ||
| 天津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
| 河北 | 本科提前批B段 | 本科批 | |
| 山西 | 本二批A | 本二批A、本二批B | |
| 内蒙 | 本科提前B | 本科二批 | |
| 辽宁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二阶段 | 体育类本科批 | 普通类本科批 |
| 吉林 |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段 | 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 | |
| 黑龙江 | 艺术本科批A段 | 普通本科第二批A段 | |
| 江苏 | 普通类本科院校 | ||
| 浙江 | 普通类 | ||
| 安徽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
| 福建 | 普通类本科批 | ||
| 江西 | 提前本科(一)、艺术本科批 | 第二批本科 | |
| 山东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常规批(本科) | |
| 河南 | 艺术本科A段 | 本科二批 | |
| 湖北 | 本科普通批 | ||
| 湖南 | 本科提前批【艺术(历史类)】 | 本科批(普通) | |
| 广东 | 本科批次 | ||
| 广西 | 本科第二批 | ||
| 海南 | 本科普通批 | ||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贵州 |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 | 第二批本科 | |
| 云南 | 二本及预科 | ||
| 西藏 | 本科第二批 | ||
| 陕西 | 本科二批 | ||
| 甘肃 |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 |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 |
| 青海 | 本科一段 | ||
| 新疆 | 本科二批、专项南单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 | ||
| 各省具体招生批次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
202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无特殊政策
1、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生可在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
2、学校设有特困生生活补助金,视学生的困难程度,学校分别予以资助。
3、2008级新生中被我校认定为特困生的同学,学校可免费为其办理医疗保险。
详情请查阅《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以来,始终以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为己任,努力承载“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弘扬体育文化”的光荣使命,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的摇篮。学院原直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经过六十五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在内的完整办学层次。学校是国内体育高等院校中最早获得硕士学位(1981年)和博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的单位之一,2003年成为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体育学、心理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方向)、新闻学学术硕士学位点以及体育、艺术、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
艺术类专业(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参加省市艺术类统考合格,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数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上海市地方高水平建设高校。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成绩优异的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