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化工大学 | 厦门理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63 | 277 |
| 校友会(综合) | 243 | 323 |
| 武书连 | 450 | 4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9 | 63720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9 | 7422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6007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28963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1 | 31932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2 | 9408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8 | 49206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5 | 50732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3 | 51739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9 | 38829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3 | 4166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14 | 46167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12 | 47202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面向厦门 | 本科批 | 503 | 51739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面向厦门 | 本科批 | 502 | 52235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闽台合作,面向厦门 | 本科批 | 496 | 55191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国际课程项目 | 本科批 | 495 | 55694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6 | 11988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15 | 14691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面向厦门 | 本科批 | 515 | 14691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面向厦门 | 本科批 | 505 | 17459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国际课程项目 | 本科批 | 497 | 19791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2年,校名为沈阳化学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新中国化学工业和兵器工业的重要领导者、曾任石油化工部副部长和第五机械部部长、时任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化学工业管理局局长张珍兼任学校第一任校长。1953年,更名为重工业部沈阳化学工业学校,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1956年,转隶化学工业部。1958年,升格为本科,建立沈阳化工学院,为全国六所专门培养化工类高级人才高校之一。1960—1962年,更名辽宁科学技术大学,隶属中国科学院辽宁分院。2010年,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招生办法按《沈阳化工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厦门理工学院位于“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积极探索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对外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发展道路,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1981年建校(前身鹭江职业大学),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并更名为“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和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3年,获批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入选教育部、发改委“十三五”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全国100所)。2017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全国66所)。2018年,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先后获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全面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主要学科门类。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厦门理工学院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等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此外,其他招生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有关考核要求按相应的简章和相关通告执行。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厦门理工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厦门理工学院各招生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理工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厦门理工学院在北京、天津、山东、浙江、上海、海南等省市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厦门理工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
第十八条 厦门理工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通文理类的专业录取时设定3分的专业志愿级差(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他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调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他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厦门理工学院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条 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
一、成绩的认定。报考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厦门理工学院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的省份采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二、设计学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合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综合改革省份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三、表演专业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合格,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综合改革省份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厦门理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专业只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70%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规则按《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
一、成绩的认定。报考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厦门理工学院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的省份采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二、设计学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合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综合改革省份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三、表演专业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合格,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综合改革省份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往届生与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录取过程中一视同仁,没有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