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商丘师范学院 | 温州理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12 | 578 |
| 校友会(综合) | 377 | 524 |
| 武书连 | 477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5 | 165585 | 400 | |
| 2021 | 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就读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 本科二批 | 465 | 197054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51 | 219532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1 | 40157 | 466 | |
| 2021 | 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就读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 本科二批 | 517 | 50796 | 4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06 | 59906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9 | 159463 | 4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23 | 128936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9 | 111385 | 495 |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这里东临沿海,西扼中原,南襟江淮,北接齐鲁,位于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地处京九铁路、陇海铁路,郑徐高铁、郑合杭高铁交汇的黄金交通枢纽之地。商丘师范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栉风沐雨,弦歌不绝,历经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商丘师范学院。
教学设施完备,校园风景优美。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62.7万余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共计127个,其中省级7个,厅级3个,校企合作实训中心6个。建设了数字外语教学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各类体育场馆等。图书馆馆藏丰富,馆藏纸质图书近1830960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0959.81万元。学校环境优美,校园内有春明湖、夏梦湖、秋韵湖、冬泰湖和文秀山,亭台水榭、荷花垂柳、碧波荡漾、湖光山色,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今年河南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8日—7月9日录取: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专科不在此批)。
省内高校专升本和对口本科录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
2.本科一批7月18日—7月20日录取:“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录取时间7月21日。
3.本科二批7月28日—7月30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4. 专科提前批8月3日-8月5日录取。
体育专科和对口招生专科与本批同时录取。
5.高职高专一批8月9日—8月11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批准的部分高职院校(专业)。
6.艺术类的录取安排(志愿填报在提前批):
(1)艺术本科提前批7月8日-11日录取。
(2)艺术本科A段7月16日—7月17日录取。
(3)艺术本科B段7月21日录取。
(4)艺术高职高专8月3日—8月5日录取。
商丘师范学院2009年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书画艺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剧目表演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