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考试院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回收。

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试成绩有效期限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4个科目的,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名方法(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8日-31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网上报

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

考生须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考试院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回收。

考试时间、科目2010年6月18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税法(一)》下午2:00—4:30《税法(二)》2010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2月29日-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1.上海市物资局(恒丰路1号4楼,近汉中路)报名咨询点代码:3232报名咨询电话:2.上海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飞虹路525号,西教学楼401室)报名咨询点代码:3838报名咨询电话:现场确认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

2.上海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飞虹路525号,西教学楼401室)报名咨询点代码:3838报名咨询电话:现场确认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