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应为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具备三奖的申请资格。二年级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三奖。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应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材料报送要求(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1.各学院于9月21日12:00前提交国奖、上奖候选人评选范围内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总表。2.各学院于10月10日下午15:00前需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学生处主教108B滕春燕。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情况的评审报告,报告题目应写成《***(学院名)关于2016-2017学年xx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

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人民币。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国家助学金人均3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分三档:250元/人/月,300元/人/月,350元/人/月。

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其余评选条件详见《上海政法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评选人数国家奖学金16人(其中本科16人),上海市奖学金23人(其中本科2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51人,国家助学金1373人。

评选程序(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1.9月18日—22日各学院组织入选学生网上申报。学生登录上海市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online.jsp)在线提交申请。2.9月23日—30日辅导员及学院审核通过,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系统内上报给学校。(http://116.236.218.71:8

(二)国家助学金1.10月15日-10月17日,具有本学年困难认定资格的学生登录学工信息管理系统(http://sms..cn),在线申请。2.10月18日-22日,学生处根据全校困难生的困难系数汇总助学金建议名单。3.10月23日-27日,辅导员、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现实情况,可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对建议名单进行微调,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2020年上海市嘉定国际汽车城人才培训学院组团报名人及以上团体报名奖励每人300元

(3)除上述以外的学生均可享受上海市1000元的资助(二年级)。

1、每人每年1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资助二至三年,毕业学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