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景德镇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538 |
| 校友会(综合) | 452 | 452 |
| 武书连 | 667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6 | 205091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2 | 25898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7 | 201652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2 | 89405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9 | 1890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1 | 26357 | 49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0 | 14164 | 150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始建于1973年,是目前中国独立建制的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是首批山东省特色名校。学校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附中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逐渐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设计艺术院校。
学校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校区两个校区。现设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服装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现代手工艺术学院、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附属中等美术学校13个教学单位;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下设9个实验中心、56个专业实验室和工作室;建有20多个校级校外实习基地;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覆盖全校的计算机网络;建有馆藏丰富的博物馆、美术馆。创办有学报《设计艺术》、校报《山东工艺美院报》、学校网站及《设计·中国》专业网站等。
山东省内本科录取: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以文化课总分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
表演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校要求,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择优录取。
山东省内专科录取:
艺术设计(应用·艺术文)、艺术设计(环艺·艺术文)、装潢艺术设计(艺术文)专业:须取得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时,在投档线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多媒体技术(艺术文)、影视多媒体技术(妆扮·中外合作办学·艺术文)、艺术设计(环艺·艺术理)专业:艺术类考生即可报考,按文化课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外本科录取: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史论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
山东省外专科录取: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景德镇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闻名的千年瓷都——江西省景德镇市,是一所多科性全日制公办地方本科院校。其前身为景德镇教育学院,创建于1977年,1993年改制为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升格为景德镇学院。
学校规划用地2025亩,现已建成1031亩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拥有纸质图书110.25万册,电子图书166.8万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741.85万元。有实验实训场所20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0个。
一、我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三、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我院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四、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六、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