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文理学院 | 新疆政法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84 | 590 |
| 校友会(综合) | 482 | 516 |
| 武书连 | 64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6 | 119673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1 | 29933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9 | 138056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9 | 22552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9 | 38734 | 47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7 | 10303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88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6 | 0 | 3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22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5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78 | 0 | 3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1 | 0 | 140 |
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四川东部达州市,办学历史可溯及清末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继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本科高校,目前是川东地区唯一省管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2018年被增列为“四川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现设文学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学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康养产业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开设57个本科专业、 12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九大学科门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文化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有数学建模教研室、卓越教师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理论物理等省级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26个,数学分析、热学、中国古代史、规划论、中国新文学史、外国文学、高等代数、小学教育科研方法等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版画、材料力学、非线性编辑等8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和88门校级精品(资源开放)课程。
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新疆政法学院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地处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四地州中心地带,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为兵团、新疆乃至国家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民族团结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国家职责使命。
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设立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10月1日,新疆政法学院举行揭牌仪式,宣布正式成立。
新疆政法学院目前下设15个党政管理机构、7个二级学院、3个教辅机构和2个群团组织。目前已设立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法学、监狱学、刑事侦查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等25个专业。共有在编和援建教师405名,正在快速壮大。已面向全国22个省(市、区)招生,在籍学生6599人。在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建成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服从和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大学。
困难学生补助办法
1、学院的各项助学政策,原则上仅适用于被确认的经济困难学生。
2、学院推行以勤工助学为主要形式的助学政策。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学习困难,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录用、优惠计付酬的“双优”措施以及适当补助生活费等方式的助学。
3、困难学生资格审定。在读全日制学生,符合一定条件和情况的,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称为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助学的对象。
4、各专业或年级班主任要经常性地了解所属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有因家境好转不再需要学院助学,或因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事故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的,要及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调整和助学工作。
5、各专业或年级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助学情况,建立和更新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6、学院发现学生有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将立即停止对其所有资助,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处分。
7、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实行学院和专业或年级两级管理。专业或年级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各类助学名单的初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助学计划,助学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以及各类助学名单的最后审定。报院党总支会议批准后,由学院综合办负责经费的核算、发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