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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传媒学院文化创意与策划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0:31:49 解决时间:2022-08-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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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传媒学院文化创意与策划录取分数为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6,最低位次是215051、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1,最低位次是163304。
一、四川传媒学院文化创意与策划录取分数线
1.2019年文化创意与策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文化创意与策划四川专科批-386215051
文科文化创意与策划四川专科批-331163304
2.2018年文化创意与策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文化创意与策划四川专科批-357225472
文科文化创意与策划四川专科批-361155450
3.2017年文化创意与策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文化创意与策划四川专科批-351221110
文科文化创意与策划四川专科批-247192350
二、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介绍
文化服务类 文化创意与策划
四川传媒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文化创意与策划 专科·电影电视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影视传媒艺术、管理等跨学科专业知识,能在各类传媒艺术单位、文化机构、产业部门从事艺术管理运作与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与执行、产业项目创意、市场开发与营销、观众培育与拓展、文化行政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课程设置:艺术管理理论与方法、文化创意与艺术项目策划、影视策划与文案创作、活动策划与执行、新媒体创意与策划、平面媒体版面设计与编辑、影视项目筹资方法研究与实践等课程。

就业前景:可在各类传媒艺术单位、互联网及网络公司、文化机构、产业部门从事艺术管理运作与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与执行、文化产业项目创意、文化创意市场调研、开发与营销、观众培育与拓展、文化行政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三、四川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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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民办三类)
学校简介

四川传媒学院始建于1997年,主校区坐落在四川省成都市,原为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2001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综合类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三章 录取规则及招考方式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综合评价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有关规定及我校人才培养的需求,部分专业在招生中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但按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的毕业证书不显示招考方向,只显示招生专业。

第十条 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150分)以上。


第十四条 艺体类专业招考方式:

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专业招考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未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合格成绩;

2.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举办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3.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了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省级统考后方可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最终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第十五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四川省内招考专业

(1)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认可其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余专业,我校认可其省级统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 四川省外招考专业

(1)开展校考及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

(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70%

(2)其余开展校考及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4)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调整招生计划,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商议、集体决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十八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第十八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20000元/学年;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含体育类专业)学费17000元/学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0000元/学年(国外学费按外方学校标准执行)。住宿费1400元(六人间)/学年,2000元(四人间)/学年,2600元(三人间)/学年、3300元(两人间)/学年。


奖学金设置

学校颁发的奖学金有:

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中专 2022-08-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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