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能在学 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以本专业为基础 的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 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 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研究方法;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教学、研究、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
5.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外语和计算机操作等基本知识。
主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教育学。
核心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 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21 | 天津 | 综合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43 | 本科批A段 |
| 2021 | 山西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07 | 本科二批A段 |
| 2021 | 辽宁 | 历史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47 | 本科批 |
| 2021 | 安徽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556 | 本科二批 |
| 2021 | 山东 | 综合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15 | 普通类一段 |
| 2021 | 广西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504 | 本科二批 |
| 2021 | 海南 | 综合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76 | 本科批 |
| 2021 | 四川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民族) | 531 | 本科二批 |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20 | 天津 | 综合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60 | 本科批A段 |
| 2020 | 辽宁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49 | 本科批 |
| 2020 | 安徽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535 | 本科二批 |
| 2020 | 湖北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03 | 本科二批 |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19 | 天津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477 | 本科批A段 |
| 2019 | 辽宁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39 | 本科批 |
| 2019 | 安徽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537 | 本科二批 |
| 2019 | 湖北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12 | 本科二批 |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18 | 天津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487 | 本科批 |
| 2018 | 天津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487 | 本科批A段 |
| 2018 | 辽宁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18 | 本科批 |
| 2018 | 安徽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 | 529 | 本科二批 |
| 2018 | 山东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537 | 本科批 |
| 2018 | 湖北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524 | 本科二批 |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批次 | 学制 | 人数 |
|---|---|---|---|---|---|
| 山西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本科二批A段 | - | 3 |
| 辽宁 | 历史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本科批 | 四年 | 3 |
| 黑龙江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本科二批A段 | 四年 | 2 |
| 安徽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本科二批 | - | 3 |
| 福建 | 历史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2+2”) | 本科批 | 四年 | 2 |
| 广西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二批 | 四年 | 2 |
| 重庆 | 历史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本科批 | 四年 | 3 |
| 四川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本科二批 | 四年 | 3 |
| 云南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四年 | 3 |
| 甘肃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本科二批K段 | 四年 | 3 |
| 新疆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本科二批 | 四年 | 2 |
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
地位 历经66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四条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五四西路38号。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青海师范大学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青海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条青海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须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级招委会划定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另有规定外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级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生源不足时,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核定批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971-6318787,网址:Http://zsb.qhnu.edu.cn,Email:zsb1@qhn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二十七条 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相应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一)单项选择(45分)
本类题考查语文基础知识的积累,重点考查语文学科的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考查学生能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能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辨析并修改病句;正确运用常用的修辞方法;了解重要作家作品和文化常识;并能在具体语言环境中正确运用。
(二)现代文阅读(25分)
本类题考查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感知能力。学生在通读文章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分析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学生对阅读材料的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重点考查在理解基础上进行分析的能力。
(三)写作(30分)
本类题考查学生写作的综合构思能力,考查文字表达能力,重点考查运用社会综合知识进行创新思维和语言的综合表达能力。
《数学》考试说明
考试范围与要求
1.集合
(1)集合之间的关系:了解子集,真子集的概念,掌握“属于”、“不属于”、“包含”、“真包含”的意义和符号的用法。
(2)集合的运算:了解并集、交集、补集的概念,理解并集、交集、补集的韦恩图,掌握并集、交集、补集的求解。
(3)不等式的解法:了解一元二次不等式、含绝对值的一元一次不等式的概念,掌握一元二次不等式、含绝对值的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4)简单逻辑:理解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的概念,掌握判断复合命题的真假和判断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
2.函数
(1)函数:了解函数的概念,掌握函数定义域的求法、判断给出的几个函数是否是同一函数、函数值的求法、函数奇偶性的判断。
(2)幂函数、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了解幂函数、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的概念,掌握分数指数幂与根式的互化、对数的运算,理解幂函数、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的性质。
3.三角函数
(1)角:了解角度制和弧度制的概念,掌握角度制与弧度制的互化、特殊角的三角函数值、任意角的三角函数值的符号。
(2)三角函数:掌握同角三角函数间的计算、二倍角公式的应用、正弦函数和余弦函数的和差化积、正弦函数和余弦函数的作图
4.立体几何
(1)理解立体几何中的概念和定理。
(2)掌握简单立体图形直观图的画法
(3)掌握简单立体图形三视图的画法
5.直线和二次曲线
(1)直线:了解平面内两点间的距离、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平面内两点间的距离、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计算。掌握直线的点斜式方程和一般式方程的求法,掌握两条直线的夹角的计算、掌握两条直线平行和垂直的充要条件。
(2)掌握椭圆、双曲线、抛物线标准方程的求解和性质。
6.数列
(1)等差数列:掌握等差数列通项、等差中项、前n项和的计算。
(2)等比数列:掌握等比数列通项、等比中项、前n项和的计算。
(3)掌握简单数列极限的四则运算。
7.排列与组合、二项式定理
(1)掌握排列数与组合数的计算。
(2)掌握排列组合解决简单问题。
(3)掌握二项展开式的通项计算二项展开式的某一项。
8.概率
掌握根据古典概型解决简单问题
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3分,共30分)
(二)填空题(每空5分,共20分)
(三)解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综合卷》考试说明
思想政治部分:
一:考点:
(一)经济生活
1、生活与消费
2、生产、劳动与经营
3、收入与分配
4、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政治生活
1、我国公民与政府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外交政策
(三)文化生活
1、文化的作用和发展
2、民族精神和先进文化
(四)生活与哲学
1、哲学思想与物质观、实践观
2、唯物辩证法
3、历史观与价值观
(五)时事政治
2020年4月-2021年3月国内外时事政治热点
参考书目: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四;《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半月谈》
题型及分值比例
题型:选择题、判断题
分值比例:40%-50%
历史部分:
考点:
(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二)列强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
(三)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
(四)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五)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
(六)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七)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八)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九)当今世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趋势
(十)古代中国经济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十一)资本主义世界的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十二)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与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
(十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
(十四)中国近现代社会生活的变迁
(十五)世界资本主义经济政策的调整
(十六)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
(十七)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
(十八)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
(十九)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及其发展
(二十)古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
(二十一)近代以来世界的科学发展历程
(二十二)近代中国的思想解放潮流
(二十三)20世纪以来中国重大思想理论成果
(二十四)现代中国的科技、教育与文学艺术
(二十五)19世纪以来的世界文学艺术
参考书目:
高中《历史》必修必修必修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国共产党简史》
题型及分值比例
题型:选择题、判断题
分值比例:30%-40%
其他:
考点:
(一)地理与省情
(二)道德与法律
(三)礼仪与社交
(四)科学与健康
(五)文化与体育
参考书目:
高中《地理》必修必修必修三;《大美青海》;《中国中学生百科全书》
题型及分值比例
题型:选择题、判断题
分值比例:20%-30%

专业介绍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经济和金融等部门

专业介绍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历史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国家机关、新闻出版、文教事业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或领域从事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历史学科复合型

专业介绍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四年文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英语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并掌握相应的文化、科技、计算机等知识,能够胜任英语

专业介绍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四年文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专业介绍教育学类小学教育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四年教育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遵循“面向基层,全科培养,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培养理念,突出“理念新、知识博、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适应广”的人才特色,培养一批具备相关

专业介绍体育学类体育教育(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工作、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介绍教育学类学前教育(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

专业介绍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教育技术学科知识和较强的应用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级电教馆等机构从事教学媒体与教学系统设计、

专业介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青海民族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能在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以本专业

专业介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能在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