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88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00 | - |
| 高职排名 | 372 | 3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170070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07 | 17726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73717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89 | 9569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3 | 17936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1 | 125366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0 | 10924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5841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11736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0 | 65594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6年3月创办的黔东南农业合作干部学校,2001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黔东南民族农业学校、黔东南州卫生学校、黔东南州财贸学校、黔东南州民族林业学校合并组建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8月从凯里市区整体搬迁至凯里经济开发区。2017年9月丹寨万达校区开始招生。学院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省优质高职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等。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按照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贫困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3、学院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年,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学院现有宽敞、明亮、规范的学生食堂三个,食堂餐饮品种丰富、齐全、卫生,可供万余学生同时就餐服务。
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
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
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全省唯一)
福建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为主要专业特色,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电类、交通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被列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并被评为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平安校园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
| 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 |||
| 奖助分类 | 奖助标准 | 奖助人数 | 奖助对象 |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10人左右 |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200人左右 |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 在校学生数的22%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视生源地实际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学年补偿代偿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含退役复学)或应届毕业生 |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 新生入学资助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 ||
| 缓交学费 | 每人每年6000元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 减免学费 | 减免金额达学费的1/4—1/2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符合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
| 勤工助学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学院统筹安排 |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 人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1.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 2.应征入伍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2000元/人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详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57号) |
| 十佳优秀学生 | 每人每年2000元 | 10人 | 五年制高职生必须在第四学年、三年制高职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才具有参评资格。 |
| 综合积分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人;二等:1300元/人;三等:800元/人 | 按班级分设一、二、三等奖,各等比例为本班人数的5%、10%、20%,总享受面35% |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一学年评定一次,详见学生手册 |
| 学院优秀毕业生 | 颁发荣誉证书 | 优秀毕业生按规定条件评选,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数的5% |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
校内两栋(每栋三层)楼学生食堂,每天提供健康食谱外,还专设一层各地风味小吃园,饭菜的种类较多,能够满足来自各地学生的口味,质量有保证。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1、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2、奖励、资助方案: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品学特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