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69 | 165 |
| 高职排名 | 550 | 5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6390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289 | 250583 | 266 |
学院坐落于充盈着活力和希望的湿地之都、红滩之滨、稻香之乡、石油之城的新兴城市盘锦。为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市属高职院校。
学院1998年在原盘锦师范专科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盘锦分校的基础上组建。并获教育部批准成立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进一步将盘锦市卫生学校、盘锦市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3、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总覆盖面25%。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3、临时助学金,慈善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的款项,用于资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学生。
4、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为学生谋求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5、入学绿色通道,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其顺利入学。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后,凭借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面向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甘肃五省招生1700人。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并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2011年我院教师科研课题成功立项教育部级、省级共28项;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在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检查中,对全省68所(本科29所、高职39所)高校中的21所进行抽查打分,我院以8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分别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等办法帮助其解决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