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85 | - |
| 高职排名 | 339 | 6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1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5 | 157117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113390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2 | 15343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9 | 71486 | 200 |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21年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学校,2022年获批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及安排专业以投档分为准,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2.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早 餐:平均0.60元左右
午 餐: 平均2.50元左右
晚 餐: 平均2.50元左右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专门培养铁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学院。
学院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石坝,毗邻汕昆(昆石)高速公路、昆明东绕城高速公路、石安公路、贵昆公路,路网通达,交通便利,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教学手段先进。专业师资绝大部分毕业于铁路高校对口专业或来自铁路运输生产一线,长期从事专业教学,专业功底深厚,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学院校舍建筑面积65419.29平方米,建有由38个实验实训室和车间组成的城市轨道交通、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运输等8个实训基地(中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276台,有多媒体教室14间,标准语音室1间,实习实训场所建筑面积20288.26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3567平方米;学校图书馆实行开放式借阅管理,藏书达10.1万余册。建立了主干千兆、百兆到桌面的快速动态校园网;建有功能齐全的文化体育运动场所和活动设施,充分满足了学生日常学习及校园文体生活的需要。
录取规则
1、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 同一投档批次中,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
4、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做退档处理:
(1)所报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服从调剂但专业计划已满,仍未能录取的;
(3)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报考要求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5、录取时,考生成绩以省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6、 在同一专业志愿中,当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7、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按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执行。
8、 当录取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征集志愿。
9、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