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福建工程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76 | 326 |
| 校友会(综合) | 185 | 256 |
| 武书连 | 380 | 41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23 | 10063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9 | 12264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49 | 23555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5 | 5060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4 | 0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提前批A段 | 518 | 10802 | 418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B段 | 451 | 23151 | 418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52 | 46447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51 | 2410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5899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1 | 6271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7 | 15231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3 | 24141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提前批A段 | 528 | 3953 | 488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9 | 5519 | 488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二批 | 409 | 17473 | 392 | |
| 2021 | 专业志愿 | 专科批 | 169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49 | 47211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19 | 54275 | 30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47202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6 | 20082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499 | 53696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15490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学校也是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自治区民族雕塑研究中心、专业艺术创作基地、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是自治区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和全国八省区蒙古族体育人才、中国北方民族音乐人才、自治区美术、艺术设计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被社会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条 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5.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志愿清,专业清。录取时遇到平行分,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雕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学类(雕塑专业除外)、设计学类、动画及其中外合作办学方向,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安排在普通文、理科本科提前A批次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本科二批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报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高考文化课成绩×60%。
7.内蒙古自治区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测试成绩,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体育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9.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10.教育学类大类招生,第二学年分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三个专业培养。
11.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2.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本年度文件要求执行。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3.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4.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分文理不分专业进行招生,一年之后,根据学生文理科、学习成绩、个人志愿情况,分配到当年仅招收汉语授课非师范类普通文理科专业之中。
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先河。在漫长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与时代发展同步,与民族命运相连。1908年开始举办工业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是福建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1953年学校分立为轻工业部福州工业学校和福州建筑工程学校,之后两校几易校名,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1985年成立的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多种形式的奖(贷)助学金制度。主要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两档:对5%左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其余1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发放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社会奖、助学金:校本部设立“方庆明”、“新长城自强”、“中宇”、“校办企业”等社会奖、助学金;国脉信息学院另设立国脉慈善教育基金;软件学院 (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另设立宏天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特殊贡献奖学金:为社会和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学校认为应该奖励的。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我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不予录取;
5.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7.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规则录取,等级要求不低于BB级;分数相同时按照AA、AB、BB等级顺序录取(相同等级有+优先)。
8.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方案执行。招生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录取模式。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在福建省本科二批文史类录取的专业,使用同一个招生代码。根据学校专业录取调配原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2.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优先调剂到旗山校区录取未满专业、再调剂到鳝溪校区录取未满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只能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内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闽台合作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不录取院校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