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 | 西安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76 | -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18 |
| 武书连 | 518 | 464 |
| 软科(医药) | - | 6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110029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26014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5 | 51411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1 | 29933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6 | 77665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0 | 19289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01 | 2928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44 | 5938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02 | 13327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9 | 14108 | 499 |
国标代码:10640 川内代号:5124
※四川省先进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四川省 “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所在地内江市位于成都、重庆中点,是川、渝、滇、黔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这里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素有“大千故里、书画之乡”的美誉。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
①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设计)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折算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折算分=专业成绩*75%*40%+文化成绩*60%。
3、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类专业身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除社会体育专业外)录取规则: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录取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文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原则上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 。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以服务学生为宗旨,通过一系列系统、规范的措施来帮助和指导毕业生走向社会。学校和社会各界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协作关系,就业形势良好。近年来不断创新就业管理模式,与企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实习+就业”模式,促进大学生就业。毕业生就业主要以四川为主,面向重庆、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20多个省市区。毕业生以丰富的基础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综合素质赢得省内外用人单位的好评。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是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医学院是省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现有普通本科生1398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79人。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技术学校。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西安卫生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根本任务,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全科医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有21个招生方向。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21个专业。现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省级教改课题31项,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等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50余项。
录取规则:
详见《2011年西安医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