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牡丹江医学院 | 上海政法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427 | 427 |
| 武书连 | 588 | 449 |
| 软科(医药) | 72 | - |
| 软科(体育) | - | 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52 | 27832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27 | 3500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377 | 51143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67 | 54399 | 2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14 | 38951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06 | 16734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35 | 10123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46 | 2174 | 4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117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14850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16381 | 400 | 思想政治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6 | 1660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18414 | 400 | 不限 |
风光旖旎的镜泊湖拥抱着美丽的牡丹江,滋养着黑龙江省东南部这座风调雨顺、人杰地灵的城市。作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唯一一所高等医学院校,牡丹江医学院就镶嵌在这座城市的西北部,散发着浓郁的人文气息。
学校概况 牡丹江医学院创建于1946年,著名史学家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校名,是集研究生、本科生、继续教育于一体的特色应用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0所实践教学基地。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覆盖全校的有线无线网络和5G网络。拥有先进的科研平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能力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
牡丹江医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5.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可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学费减免。对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给予相应减免。
8.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临时性困难资助。对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的学生,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10.校内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0%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每生每年1000元。
11.校内助学金。发放给符合国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且没有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的学生。校内助学金按每学年发放;校内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与国家助学金同期进行。金额为每生每学年2300元。
温馨提示
随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黑龙江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资助。
安全预警
在开学前后,要警防诈骗分子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用尽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所有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实在拿不准就问老师、问家长,也可以问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 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
1、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照顾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在调档时予以认可,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分数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具体细则见招生章程。
3、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对投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成绩(即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的排序录取。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国家安全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等14个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冬令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凌云奖学金、上好佳奖学金、生乐奖学金、退役士兵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