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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城市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9:05:47 解决时间:2022-08-08 14:43

满意答案

兰州城市学院城市管理录取分数为海南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3,最低位次是22697、陕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3,最低位次是21666、甘肃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90,最低位次是59940、甘肃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4,最低位次是14499、青海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2,最低位次是16702、青海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09,最低位次是4354。
一、兰州城市学院城市管理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城市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城市管理海南本科批-53322697
文科城市管理陕西本科二批-47321666
理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K段43539059940
文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K段47747414499
理科城市管理青海本科一段33733216702
文科城市管理青海本科一段4094094354
2.2020年城市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1957231
文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9912980
3.2019年城市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4352848
文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9513431
4.2018年城市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4852527
文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7213697
5.2017年城市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1950518
文科城市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6914293
二、城市管理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类 城市管理
兰州城市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立足我国城市运营管理实践,培养具有管理学、经济学理论基础,具备城市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具有现代管理思维,掌握智慧城市相关管理技术应用能力,掌握城市运营管理能力,能够在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从事城市开发项目管理、城市综合治理与公共服务运营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普通类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原理、社会统计学、城市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经济学、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城市规划原理、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数字化管理、社会调查方法、行政法学、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城市社会学、城市开发与投融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就业方向:政府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城市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

三、兰州城市学院
496
软科(综合)
418
校友会(综合)
616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兰州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安宁区,风景秀丽、环境幽雅。现占地面积700.6亩,有三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5680万元,图书馆藏书63.8万册,电子图书15.3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

学校近年来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379篇。出版各类学术专著77部,主编和参编各类教材184部。有166项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学校曾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甘肃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公民道德实践示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通讯地址
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培黎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572号 邮编:730070 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692号 邮编:730020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及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状况,并尽量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高的省(区、市)使用。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院校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在第一院校志愿报考考生满额情况下,按招生计划,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对第一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文史科按照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科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对非第一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投档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专业(器乐演奏方向)按照乐器种类招生,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所报考乐器的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考生报考乐器的专业统考成绩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按照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参加了甘肃省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统考面试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时执行甘肃省该专业分文理科单独划定的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各占50%综合排名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课成绩÷300×100×0.5,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依次排序确定。生源不足时,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方式同上。

(二)根据相关专业特点,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如下: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

(三)为便于组织教学,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招生总数不低于本专业计划总数的30%;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形式予以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含数学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没有特殊要求。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校本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培黎校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572号 邮编730070
东校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692号 邮编730020 

联系部门: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电子信箱:zhaosheng@lzcu.edu.cn

网址:http://www2.lzcu.edu.cn/zhaosheng/

电话:0931-5108903   5126677(招生专线,仅高考期间使用)

传真:0931-5108903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政策。
  中专 2022-08-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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