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54 | 94 |
| 高职排名 | 291 | 58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52 | 544352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03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11 | 47651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03 | 54129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8 | 0 | - | 不限 |
我校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先后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被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山东省优质校”。2015年以优秀等级通过省名校验收,树立了聊城高等职业教育的品牌。
学校位于聊城,占地面积6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万平米,新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固定资产总值4.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536万元,馆藏资源丰富,为教学科研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学校现设护理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农牧科技系等8个系,49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6万余人,招生范围覆盖山东、山西、江苏、河南、贵州、安徽、宁夏、甘肃、内蒙古、吉林10个省和自治区。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⑵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公布。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土建施工类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自动化类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道路运输类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 护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护理类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是1993年由同济大学退休教师协会举办、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1年纳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在校生6700余人。
学校被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上海市5A级社会组织”、“上海市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是上海市教委确定的“三全育人”示范学校试点之一。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学校无加试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政策性加分按各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遇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