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3 | - |
| 高职排名 | 14 | 44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5 | 151294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4 | 72383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4 | 15743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3 | 15799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1 | 6818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8 | 7003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
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12000元。
学院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南京新东郊 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学院层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
录取规则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3.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4.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6.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8.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规则,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若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体育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若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9.江苏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10.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 1958 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 长沙市卫生学校。2011 年 3 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并于 2011 年 5 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学校设有五学院两部两中心一所共 10 个教学部门和 12 个党政管理机构,在校全日制学生 7000 人。
学校自 2019 年 9 月起搬迁至新校区 —— 长沙市湘江新区香山教育城(岳宁大道 6 号),占地 1052 亩,建筑面积 26.6 万平方米(含附属医院),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共 104 个。学校是一所纯医卫类高职学院,医学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设置结构合理,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 15个专业。学院已形成了健康照护、基层医疗服务、药品技术与服务三个专业群,其中健康照护专业群、基层医疗服务专业群为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护理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专业。护理专业被列入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口腔医学专业入选湖南省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是湖南省高职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学校建有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托国家卫计委在我校设立的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卫计委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开发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开展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第一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二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护理专业(英语方向)、护理专业(日语方向)、护理专业(德语方向)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条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提档。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九条。
第五条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第六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第七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