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42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3 | - |
| 高职排名 | 14 | 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7 | 112401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9 | 3561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11720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专科批 | 253 | 116936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3 | 5088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
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12000元。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866年的福建船政学堂,至今已有155年的办学历史,是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发轫地,培养出了启蒙思想家严复、民族英雄邓世昌、铁路之父詹天佑等一大批具有爱国奉献、自强不息精神的英才,为福建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输送了数以十万计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现有14个教学机构、43个专业,有航海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交通土建、汽车运用与智能技术、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与智慧交通等9大专业群;在校生20600余人,教师1030人,其中专任教师765人,专任教师中副教授以上348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22个、实验实训室270个,校外实训基地422个;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常年在省内居于前列,获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单位”称号。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奖、助、贷、勤、减等各项资助工作;同时,健全了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资助科,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年级或班级评议小组、系部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资助措施如下:
种类 |
具 体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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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参评对象 |
等级 |
金额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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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学
金 |
国家 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体学生 |
8000元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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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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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奖学金 |
全体学生 |
特等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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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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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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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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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助学金 |
资助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0%,其中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1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一年按十个月计算,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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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信用 助学贷款 |
我校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请学生到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办理方法及经办银行。(福建省生源请登陆http://xszz.fjedu.gov.cn:8080/查询相关问题,非福建生源请登陆本地区省级学生资助网站查询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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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目前学院已设立近千个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每月发给勤工助学金200元~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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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孤儿、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给予适当的学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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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除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以外的各项资助措施,须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能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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