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52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 | - |
| 高职排名 | 49 | 22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14522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3 | 148062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2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8 | 30072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5 | 0 | 160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苏南镇江商业学校,几经改制与整合,2002年由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苏省商业学校改建为高职院校,主要为商贸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005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入选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入选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5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7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你院2021年设有哪些奖学金?
答:我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有一套健全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多种奖励,奖励层次多、获奖面广。
(1)国家奖学金:奖金金额8000元不等,主要依据是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每学年评定一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为5000元,主要依据是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及家庭经济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
(3)学院奖学金:在校生的24%,奖金为600元到1000元不等,主要依据是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每学期评定一次。
(4)单项奖学金:凡在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体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个人项目可获得500元以下奖励,集体项目可获得2000元以下奖励。如在国家级或国际性赛事中个人获奖的学生,学院将给予2000元-10000元的重奖。
序号 |
名称 |
奖金标准与名额 |
1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学年≥9名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学年≥460名 |
3 |
国家助学金 |
2000元-4000元/人/学年≥2200名 |
4 |
校级奖学金 |
500元-1000元/人/学期≥1560名 |
5 |
校级单项奖 |
1000元-50000元/人/年≥300名 |
5 |
伯藜助学金 |
5000元/人/学年=120名 |
6 |
各类企业奖学金 |
500元-3000元/人/学年≥100名 |
7 |
勤工助学 |
一般行政服务岗:12元/小时≥120名 一般技术服务岗:13元/小时≥120名 一般工勤服务岗:14元/小时≥120名 对口企业服务岗:110元/天≥2000名 |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苏招委〔2020〕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在办学能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学生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07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2017年9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我院学生每年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为8000元,另外还有部分品学兼优的同学可以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每人5000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每人2000元。
学生还可以参加学院奖学金的评比,学院奖学金共分三等。
一等评选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金额为每学年1800元。
二等评选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0%金额为每学年1200元。
三等评选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金额为每学年800元。
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同学学院将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岗位的不同每月将有200元——400元的勤工助学补助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2、艺术类考试录取规则: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相同文化课成绩考生录取时,按照其艺术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