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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1:16:10 解决时间:2022-08-0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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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录取分数为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97,最低位次是359707。
一、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应用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应用化工技术山东普通类二段-397359707
2.2020年应用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应用化工技术山东普通类二段-366401919
3.2018年应用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应用化工技术山东专科批-291250402
文科应用化工技术山东专科批-333109803
4.2017年应用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应用化工技术山东专科批-295246640
文科应用化工技术山东专科批-340108077
二、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介绍
化工技术类 应用化工技术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就业岗位】面向制药、日用化学品、化工等行业,从事技术操作、生产管理、设备维修、市场营销等工作。
【主干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单元操作、化工制图、化学制药技术、无机物工艺、有机合成等。
【专业特色】目前该行业人才奇缺,属于高薪行业,人才需求大,就业面广,双证融通,理实一体化教改专业,小班化教改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化学检验工 化工总控工
三、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35
校友会(高职二类)
280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全面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管理,深化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获批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入选中央电视台职业院校百强巡礼;获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拓宽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2019年共组织综合性和专业性招聘会8场,专场招聘会百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依托创新创业学院、5C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9年荣获第十四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3项,山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4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高。


 更多学院就业信息请点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信息网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收费项目

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6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规定执行。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二、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三、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四、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中专 2022-08-0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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