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 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按声乐演唱,键盘、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等不同专业方 向,主要学习与音乐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 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音乐表演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或演唱技术;
3.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并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相关音乐表演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以及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按不同专业方向,分别为声乐演唱,键盘、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以及 重唱、合唱或重奏、合奏;钢琴、乐理、视唱练耳;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论文写作、和声、 复调、曲式。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校并到相关文艺团体和社会参加音乐表演实践以及田野采风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党在东北解放区建立的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经历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时期,1980年更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2000年呼兰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并入,2002年黑龙江省物资学校(黑龙江省物资职工大学)并入,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学校先后获批1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9.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余元。建有以校史馆、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1200余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学科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获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余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9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获批国家级、省级新文科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40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涌现出一批世界和全国知名的优秀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宋立志,“全国劳动模范”王惠生,“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刘羲檬,“感动中国人物”秦艳友、“世界小姐总冠军”于文霞、“中国象棋世界冠军”王琳娜、“世界速滑锦标赛冠军”王北星、“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速滑冠军”付春艳,一大批校友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和社会精英,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6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龙江学者”12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7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1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17人,省级教学名师27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2人。
学校学术研究实力雄厚。现有光电带隙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高端智库等高水平科研平台36个。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00项,其中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创新重点支持项目2项。我校教师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40余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400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被SCI、SSCI、EI等国际检索系统收录2300余篇。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50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百余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和研修基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及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等5个省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北方论丛》、《黑龙江高教研究》等14种学术期刊在学术界和出版界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兰、韩国、巴西、埃及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院”。在海外创办了4所孔子学院和1所独立孔子课堂,其中伦敦中医孔子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学院。学校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认证中心、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等机构设在我校。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G-U-S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连续30余年承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师大专场演出,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在服务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强省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七位一体”发展思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守望东极,汇聚众智。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华夏东极”“东方第一城”佳木斯。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于1947年解放,当时为合江省省会(张闻天为第一任书记),是解放战争的大后方,被誉为“东北小延安”;城市辖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拥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交通便利,航班联结国内各主要城市,是哈佳、牡佳和佳鹤高铁的交汇点,是对俄合作的桥头堡和大通道。
学校始建于1947年7月,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市属)合并组成;2000年后,佳木斯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富锦师范学校、黑龙江省理工学校相继并入。学校占地1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共有四个学区,主校区南依四丰山,北拥松花江,四季分明,自然生态绝佳,获评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首批“绿色校园”,是适合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现代化高等学府。
积淀厚重,人才摇篮。学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含有医学学科的综合性大学,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设有25个学院(学部);现有教职工3800余名(含3个附属医院),其中高级职称1500余人;拥有共享“两院”院士和龙江学者等一批高水平人才;获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1名,龙江名医30名;入选佳木斯市首届“三江英才”13名。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25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2500余名;现有留学生13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20000余名。
学科齐全,协调发展。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法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基础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有“新型生物医用口腔种植体及配套装备研发”省级“头雁”团队和“北药与功能食品”省级“双一流”特色学科。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2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专业集群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学校是黑龙江省高校优质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并加入中国东西部课程联盟和全国UOOC联盟;是黑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注重实践,科研强校。学校坚持瞄准科技前沿,服务行业和地方,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卫健委和国家民委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共360余项;在金属耐磨材料及表面技术、智能农机装备、小儿脑瘫防治与康复、口腔种植关键技术、北药与功能食品、肠道微生态、控制技术与信息技术等研究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80余项。
学校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社科联学术交流基地和科普基地各1个,省教育厅、文旅厅、民政厅研究基地5个;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其在企业孵化、师生创业、服务地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赫哲族及人口较少民族研究、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开展较早,成果丰硕;学校现为国家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研究学组组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人口较少民族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现有《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黑龙江医药科学》三种学术期刊公开发行。
医教协同,交叉互融。学校现有附属医院3个、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其中附属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东部地区医学教育中心、临床医学科研中心、疑难病诊断及救治中心,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高血压规范化诊疗与管理科教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称号;附属第二医院是东北三省最早建立的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首家也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口腔病预防诊疗中心;附属第三医院(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是中国第一所从事小儿脑瘫防治、儿童康复与研究的专门机构,是全国首家康复医学院,是两个国家级儿童康复学术团体的创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级儿童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曾获“全国助残先进集体”。
开放办学,深化交流。学校现与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现有来自2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学校现已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是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
条件优良,设施完备。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7.1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3.8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现代化课程平台,设有工程训练中心、佳木斯市政校企新电商人才培养基地等创新创业和实验实训平台;建有3万余平方米的综合实验实训大楼,并正在加快推进医学新校区建设。学校建有宜居宜学的3栋研究生公寓、23栋本科生公寓和1栋设施齐全的留学生公寓、5个集餐饮休闲交流于一体的学生美食餐厅;建有现代化的音乐厅、雕塑馆,设有符合国际“四大赛事”标准的红土、硬地等网球运动场地和冰球、速滑等“冰雪”运动场地,设有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田径场等各类标准化体育场地设施。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初具规模,校园网络全覆盖;拥有现代化数字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文献资源丰富。
作育英才,服务社会。学校广延名师,教师队伍中涌现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等一大批专家学者;累计培养的40余万毕业生分布在各条战线;遍布全国各地的51家佳大校友会在联络校友、助力母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坚持立足“三江”、服务龙江、面向全国,持续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佳大力量!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的校训和“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发扬“边陲扎根、沃土壮根、实践固根”的“三根”育人精神,坚持学生为本,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加强内涵建设,致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佳木斯大学2015年新生交费一览表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1年) |
宿费(1年) |
教材预交款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5 |
4,800 |
1,000 |
1,8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4 |
4,000 |
1,000 |
1,500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3,500 |
1,000 |
1,500 |
|
材料类 |
4 |
4,500 |
1,000 |
1,500 |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4 |
4,000 |
1,000 |
1,500 |
英语 |
4 |
4,000 |
1,000 |
1,500 |
|
俄语(非零起点) |
4 |
4,000 |
1,000 |
1,500 |
|
俄语(零起点) |
4 |
4,000 |
1,000 |
1,500 |
|
朝鲜语 |
4 |
4,000 |
1,000 |
1,500 |
|
英语(S) |
4 |
2,500 |
1,000 |
1,500 |
|
理学院 |
数学类 |
4 |
2,500 |
1,000 |
1,500 |
物理学类 |
4 |
||||
化学类 |
4 |
||||
地理科学类 |
4 |
||||
环境科学 |
4 |
4,000 |
1,000 |
1,500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类 |
4 |
4,500 |
1,000 |
1,500 |
能源动力类 |
4 |
||||
轻工类 |
4 |
||||
交通运输类 |
4 |
||||
农业工程类 |
4 |
||||
信息电子技术学院 |
仪器类 |
4 |
4,500 |
1,000 |
1,500 |
电气类 |
4 |
||||
电子信息类 |
4 |
||||
计算机类 |
4 |
||||
生物医学工程类 |
4 |
||||
自动化 |
4 |
4,000 |
1,000 |
1,500 |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类 |
4 |
4,000 |
1,000 |
1,500 |
土木类 |
4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4 |
4,200 |
1,000 |
1,500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4 |
||||
电子商务类 |
4 |
||||
旅游管理类 |
4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3,500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4 |
4,500 |
1,000 |
1,500 |
林学类 |
4 |
4,000 |
1,000 |
1,500 |
|
动物医学类 |
4 |
1,000 |
1,500 |
||
人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4 |
4,000 |
1,000 |
1,500 |
法学类 |
4 |
3,300 |
1,000 |
1,500 |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4 |
||||
历史学(S) |
4 |
2,500 |
1,000 |
1,500 |
|
汉语言文学(S) |
4 |
2,500 |
1,000 |
1,500 |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4 |
3,000 |
1,000 |
1,500 |
心理学 |
4 |
4,000 |
1,000 |
1,500 |
|
基础医学院 |
医学技术类 |
4 |
4,000 |
1,000 |
1,500 |
护理学类 |
4 |
||||
临床医学 |
5 |
4,400 |
1,000 |
1,800 |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5 |
4,000 |
1,000 |
1,800 |
药学院 |
药学 |
4 |
4,620 |
1,000 |
1,500 |
制药工程 |
4 |
4,400 |
1,000 |
1,500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4,500 |
1,000 |
1,500 |
|
药物分析 |
4 |
5,600 |
1,000 |
1,500 |
|
商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4,000 |
1,000 |
1,500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S) |
4 |
3,000 |
1,000 |
1,500 |
音乐表演 |
4 |
9,000 |
1,000 |
1,500 |
|
舞蹈编导 |
4 |
9,000 |
1,000 |
1,500 |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类 |
4 |
9,000 |
1,000 |
1,500 |
设计学类 |
4 |
9,000 |
1,000 |
1,500 |
|
体育学院 |
体育学类 |
4 |
4,500 |
1,000 |
1,500 |
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 |
工商管理 |
4 |
16,500 |
1,000 |
1,5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
会计学 |
4 |
||||
学前教育 |
4 |
||||
备注:1、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标准600-1,200元/年,表中暂按照1,000元/年列。 |
|||||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体制,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志愿清”原则将同一志愿的考生(含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同分的同一志愿的多个考生(含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对其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相同分数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3、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4、体育类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5、按照国家“厚基础、宽领域、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校自2014年起全面推行大类培养、分流工作,共计16大类。
(1)按工学类Ⅰ培养、分流的有: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等专业)、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2)按工学类Ⅱ培养、分流的有: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等专业)、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专业)、轻工类(含包装工程专业);
(3)按工学类Ⅲ培养、分流的有:材料类(含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4)按工学类Ⅳ培养、分流的有:仪器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类(含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5)按工学类Ⅴ培养、分流的有:建筑类(含建筑学专业)、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专业);
(6)按医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医学技术类(含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护理学类(含护理学专业);
(7)按管理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等专业)、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物流管理专业)、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专业);
(8)按农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林学类(含园林专业)、动物医学类(含动植物检疫专业);
(9)按法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法学类(含法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0)按理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类(含物理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专业)、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专业);
(11)按生物科学类培养、分流的有: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2个专业;
(12)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培养、分流的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2个专业;
(13)按教育学类培养、分流的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等3个专业;
(14)按美术学类培养、分流的有:美术学、绘画、雕塑等3个专业;
(15)按设计学类培养、分流的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等3个专业;
(16)按体育学类培养、分流的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2个专业。
同一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经过规定年限通识教育的学习,完成大类通识教育后,根据学生志愿及学习成绩,依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进行专业分流,进入专业培养阶段学习。
6、未实行大类招生的英语、英语(S)、朝鲜语专业授课以英语为主,俄语(非零起点)专业授课以俄语为主,俄语(零起点)专业授课以英语、俄语为主,日语专业授课以英语、日语为主。
7、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8、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9、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始终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放在首位,科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完善制度,确保工作力度。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为补充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过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的工作目标。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绿色通道: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其它资助:1.社会及校友助学金:社会及校友助学金是富有爱心和责任感的单位及校友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此助学金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能过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奋发进取。2.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受资助后经济仍有困难或由于特殊情况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金额的临时困难补助。

3西洋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打击乐萨克斯4民族乐器二胡扬琴琵琶古筝中阮竹笛笙唢呐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石油学院音乐表演专业

2键盘方向钢琴3西洋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打击乐萨克斯4民族乐器二胡扬琴琵琶古筝中阮竹笛笙唢呐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石油学院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介绍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佳木斯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培养要求: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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