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佳木斯大学 |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85 | 562 |
| 校友会(综合) | 262 | 516 |
| 武书连 | 461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15 | 3863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5 | 3863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384 | 48872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46 | 61448 | 280 | |
| 2021 | 师范类 | 本科一批A段 | 447 | 29256 | 415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一批A段 | 425 | 35614 | 41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51 | 59750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2 | 8007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0 | 14594 | 35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11 | 15924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98638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23349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6 | 12845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9 | 43741 | 454 |
华夏东极人才的摇篮——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校始建于1947年,经过68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布局,全面实施大类招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就业能力不断增强。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始终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放在首位,科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完善制度,确保工作力度。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为补充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过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的工作目标。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绿色通道: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其它资助:1.社会及校友助学金:社会及校友助学金是富有爱心和责任感的单位及校友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此助学金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能过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奋发进取。2.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受资助后经济仍有困难或由于特殊情况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金额的临时困难补助。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由河北省水利厅、交通厅、工业厅合办,校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是当时华北地区最早建立的水利学校之一,也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立的水利学校之一;1955年更名为“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8年,迁至保定市,升格为高等学校,更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59年更名为“河北保定水利水电专科学校”;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水利学院”;1962年因国家政策调整恢复为专科;1963年更名为“河北水利学校”,1965年更名为“河北水利工读专科学校”;1966年迁至石家庄平山县岗南镇;1970年迁至沧州市,更名为“河北水利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学院整体迁入新校区。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年12月30日获批为河北省第二批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试点单位。
1、学校分别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星火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2、根据国家政策,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评审,每年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