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西学院 | 四川音乐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23 | - |
| 校友会(综合) | 377 | 418 |
| 武书连 | 603 | 45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I段 | 466 | 24501 | 44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381 | 64566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高职(专科)批R段 | 321 | 90801 | 160 | |
| 2021 | 小学全科教师 | 本科二批K段 | 414 | 4756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I段 | 520 | 5092 | 5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463 | 17470 | 432 | |
| 2021 | 普通类 | 高职(专科)批R段 | 428 | 28065 | 160 | |
| 2021 | 小学全科教师 | 本科二批K段 | 479 | 13195 | 43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3 | 133746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4 | 34944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102564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5 | 27273 | 474 |
河西学院是甘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确定的复旦大学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省级文明校园。
战略区位河西学院位于丝绸之路黄金段、河西走廊中部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张掖市,是兰州至乌鲁木齐近2000公里区域内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服务区域主要面向河西走廊、甘肃及周边新疆、青海、内蒙、宁夏四个少数民族省区,战略地位重要,地域优势独特,自然资源丰富,文化禀赋深厚,办学育人空间广阔。
(一)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
(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5%。
(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中职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综合素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四)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实施。
(五)助产学、助产(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方案》实施。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经济学 | 本科 | 四年 | 经济学类 |
| 金融数学 | 本科 | 四年 | 金融学类 |
| 法学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社会工作 | 本科 | 四年 | 社会学类 |
| 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 | 四年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教育学类 |
| 小学教育 | 本科 | 四年 | 教育学类 |
| 教育技术学 | 本科 | 四年 | 教育学类 |
| 体育教育 | 本科 | 四年 | 体育学类 |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汉语国际教育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俄语(师范)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俄语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广播电视学 | 本科 | 四年 | 新闻传播学类 |
| 历史学 | 本科 | 四年 | 历史学类 |
| 历史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历史学类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四年 | 数学类 |
| 物理学 | 本科 | 四年 | 物理学类 |
| 应用化学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 化学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 生物科学 | 本科 | 四年 | 生物科学类 |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四年 | 心理学类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四年 | 机械类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本科 | 四年 | 能源动力类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四年 | 电气类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四年 | 电子信息类 |
| 人工智能 | 本科 | 四年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类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类 |
| 网络工程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类 |
| 土木工程 | 本科 | 四年 | 土木类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本科 | 四年 | 化工与制药类 |
| 农业水利工程 | 本科 | 四年 | 农业工程类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四年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本科 | 四年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 生物工程 | 本科 | 四年 | 生物工程类 |
| 农学 | 本科 | 四年 | 植物生产类 |
| 园艺 | 本科 | 四年 | 植物生产类 |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四年 | 植物生产类 |
| 临床医学 | 本科 | 五年 | 临床医学类 |
| 药学 | 本科 | 四年 | 药学类 |
| 医学影像技术 | 本科 | 四年 | 医学技术类 |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四年 | 医学技术类 |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四年 | 医学技术类 |
| 护理学 | 本科 | 四年 | 护理学类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本科 | 四年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 工程管理 | 本科 | 四年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 工商管理 | 本科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 养老服务管理 | 本科 | 四年 | 公共管理类 |
| 电子商务 | 本科 | 四年 | 电子商务类 |
| 旅游管理 | 本科 | 四年 | 旅游管理类 |
| 酒店管理 | 本科 | 四年 | 旅游管理类 |
| 音乐学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艺术设计学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临床医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临床医学类 |
| 口腔医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临床医学类 |
| 护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护理类 |
| 助产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护理类 |
| 药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药学类 |
| 针灸推拿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中医药类 |
| 中医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中医药类 |
| 医学检验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医学技术类 |
| 医学影像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医学技术类 |
| 口腔医学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医学技术类 |
| 康复治疗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康复治疗类 |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500亩,设有24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5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四川省舞蹈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分别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专业志愿及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报考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以外的我校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使用生源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投放的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之和拟定最低专业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尚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2)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因考生专业分数偏低而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取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专业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其中:使用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项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声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器乐的考生)
3.其它相关规定
(1)报考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2)若有兼报专业的,在最低录取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偱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成绩互认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招考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4)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报考我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工业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机械类 |
| 文化产业管理 | 本科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 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 | 四年 | 公共管理类 |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本科 | 四年 | 艺术学理论类 |
| 艺术史论 | 本科 | 四年 | 艺术学理论类 |
| 艺术管理 | 本科 | 四年 | 艺术学理论类 |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舞蹈学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舞蹈编导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治疗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教育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长笛)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声乐民族唱法)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理论)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流行器乐)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音乐剧)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表演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录音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绘画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雕塑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摄影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产品设计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公共艺术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艺术与科技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新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