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53 | 179 |
| 高职排名 | 386 | 58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3 | 45938 | 25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2 | 20949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1 | 12565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6 | 164130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5 | 70025 | 180 |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首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内率先探索政、校、企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典型院校。
学校秉持“兴琼富岛、育人惠民”办学宗旨和“动脑动手,尚德尚技”的育人理念,坚持“育训并举、双腿走路”,在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服务产业发展、国际教育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连续三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连续三年跻身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是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海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获得“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等称号,也是海南省率先在境外设立分校的高职院校。
我院关心经济贫困学生,为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成立了“学生资助办公室”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资助体系:
设有“学院优秀生奖学金”、“罗牛山自强奖学金”、“中华职业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五大奖学金,最高奖额8000元/学年.生,获奖比例占全院学生10%左右。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受益人数占全院学生的15%左右。
★勤工助学
开辟多家社会企业单位为勤工助学基地,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渠道。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正业之星奖学金”、“东风悦达起亚奖学金”以及“焕春奖学金”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由原遵义农业学校、遵义市财贸学校、遵义农业机械化学校、遵义商业技工学校、遵义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合并组建),占地面积83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累计招收来自16个国家的留学生70余人,是一所以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贵州省优质校、贵州省“双高”学校立项建设单位,贵州省首家探索授予副学士学位的高职院校、贵州省乡村治理与发展学院、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综合办学实力和竞争力位居贵州省高职院校前列。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年 二档3300元/年 三档2800元/年;
(4)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和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共计4500元/年),并同时享受助学金。
(5)学校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情况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年 二档3300元/年 三档2800元/年;
(4)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和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共计4500元/年),并同时享受助学金。
(5)学校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