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3 | - |
| 高职排名 | 125 | 48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331481 | 180 | |
| 2020 | 软件类 | 专科批 | 293 | 401615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1 | 460216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6 | 334629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8 | 0 | 120 | 不限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1160余亩。学院设有10个系部,在校生15000余人,2008年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计46个。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在重视职业取向的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满足社会对高技能“银领”人才的需要。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在我院学习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获得我院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奖1200 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河南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院校和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学院主校区坐落于北辰区京津公路引河桥北侧,分校区(天铁校区)坐落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更乐镇。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先进,住宿条件干净舒适,体育场馆设施齐全。学院设工业技术系、机械工程系、工业与信息化系、智能技术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和体育部八个教学系(部)。我院治学严谨、校风优良,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教育目标,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近年来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级劳动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为准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
2、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3、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认定。
4、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住宿费和学费。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