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3 | 242 |
| 高职排名 | 125 | 70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331481 | 180 | |
| 2020 | 软件类 | 专科批 | 293 | 401615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6 | 419160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5 | 302342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5 | 16206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3 | 9106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1160余亩。学院设有10个系部,在校生15000余人,2008年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计46个。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在重视职业取向的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满足社会对高技能“银领”人才的需要。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58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传承地质文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秉承“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校训,根植自然资源行业,对接自然资源主业、土木工程产业,明确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两个统一’”的建设发展思路,正着力推动自然资源专业集群、工程建设专业集群、现代服务专业集群等三大专业集群布局发展,努力构建“一龙头三重点四支撑五发展”的自然资源特色专业体系,奋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两基地一中心一智库”,全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自然资源鲜明特色的高水平高职学院。在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已建设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平安高校”。
1.我校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2.男女比例:不限定。
3.身体健康要求: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4.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学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5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6.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及调剂后的专业。
7.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