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招生计划2022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26 22:27:04 解决时间:2022-08-24 12:35

满意答案

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为587分(理科)。
一、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
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 最低分 最低位次
2021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873602
二、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招生计划2022
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
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四年1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介绍
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
本科四年经济学学士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一、专业概况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最早可追溯到1926年湖南大学商科,1982年全国率先创办了工业外贸本科专业,1996年成为原机械工业部重点专业,是国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重地之一。2000年获得国际贸易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系湖南省经济门类第一个博士点。2007年国际贸易学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016年入选湖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9年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秉承“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的办学理念,适应新时代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我国经贸发展需求,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处理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技能及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具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思维,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职业道德的国际化、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三、师资队伍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现有专任教师40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8人,助理教授9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36人,具有博士学位超90%,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超85%,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4人,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和湖湘青年英才等省部级人才6人。
四、培养特色
(1)具有数学、统计学、经济学、人工智能、国际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知识基础,熟悉新时代中国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状况,系统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和工具。
(2) 能够将专业知识领域融会贯通,结合新时代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实践,提出、分析和设计解决经贸领域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
(3)具有开放的国际视野,具备自主学习和终生学习的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及创新创业精神,能够在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相关工作持续发展。
五、毕业前景
近3年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率均超过97%,深造率超50%,其中赴北京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内外名校深造率达30%。
四、湖南大学
32
软科(综合)
30
校友会(综合)
25
武书连
195
US排名
学校简介

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建有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拥有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十三五期间,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入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31门,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获“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创新创业竞赛金奖、银奖19项。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湖南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南校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邮政编码:410082);财院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有:统招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台湾学测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

第六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监督、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往年生源报考情况、就业市场需求与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三条 湖南大学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学校组织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通过测试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湖南大学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学校组织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湖南大学面向全国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结果,组织学科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华侨港澳台考生考核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湖南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则从生源省份调出剩余的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安排参照第二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将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湖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予以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且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按照其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港澳台华侨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23560、88823067、88823578、88823565,传真:0731-88823070

湖南大学招生咨询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1-88821680

湖南大学招生监督微信公众号:hndxjwjcc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综合分(综合分=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我校认可湖南省联考成绩,湖南籍考生报考我校只参加湖南省美术联考,按照湖南省录取办法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音乐类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我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位列前三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于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中专 2022-08-24 12:35

相关问答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招生计划2021

    1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为587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能源与动力工程招生计划2021

    2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为587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能源与动力工程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能源与动力工程招生计划2021专业名称批次类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电子科学与技术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电子科学与技术招生计划2022

    3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电子科学与技术录取分数线为587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电子科学与技术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电子科学与技术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电子科学与技术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测控技术与仪器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测控技术与仪器招生计划2022

    4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测控技术与仪器录取分数线为587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测控技术与仪器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测控技术与仪器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测控技术与仪器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材料科学与工程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材料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2021

    5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材料科学与工程录取分数线为586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材料科学与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材料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2021专业名称批次类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招生计划2021

    6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录取分数线为585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化学工程与工艺招生计划2022

    7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分数线为582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化学工程与工艺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化学工程与工艺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经济学类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经济学类招生计划2022

    8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经济学类录取分数线为594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经济学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经济学类(经济学、财政学)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经济学类(经济学、财政学)文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60147

  • 职中

    中南大学黑龙江金融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录取分数线?中南大学黑龙江金融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招生计划2022

    9楼

    中南大学黑龙江金融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录取分数线为594分(理科)。中南大学黑龙江金融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

  • 职中

    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招生计划2022

    10楼

    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为587分(理科)。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湖南大学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招生计划2022专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