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97 |
| 高职排名 | 692 | 9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102383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1 | 55577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3 | 98737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4 | 82552 | 180 |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省商务厅。学院自1958年成立以来,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商业职业教育为主的多学科综合发展的高等院校,设有财经、商贸、信息工程、机电、工艺美术、旅游五系一院20多个专业,旅游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 5A 级风景名胜区——镜泊湖畔。
学院坐落在素有“塞北江南”之称的旅游文化名城—牡丹江市,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备先进,实习实训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图书馆藏书二十多万册;有多媒体室、语音室、微机室、实验室、形体室以及会计、市场、国贸、汽修、数控、计算机等各专业实习实训模拟室2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3个,学生每学期均有一至二周的专业实践,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在筹建的 6万平方米 的现代化运动休闲广场功能齐全,集体育运动、健身锻炼、休闲娱乐于一体,设施完善并对外开放。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招生办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15号
邮政编码:157011
咨询电话:0453-6575181
网址:http://www.hljszy.net
E-mail:hljsyzyxy@163.com
河北省:专科二批B
山西省:第二批专科
内蒙古:高职高专
辽宁省:普类专科批次
吉林省:专科录取批次
黑龙江:高职(专科)录取院校
江西省:第二批专科
山东省:专科(高职)二批
河南省:高职高专二批
广西省:专科普通批
海南省:专科(高职)
重庆市:高职(专科)二阶段
四川省:专科二批
贵州省:专科、高职院校
云南省:专科一批
陕西省:高职
福建省:高职(高专)批
湖南省:第四批(高职专科)
湖北省:高职高专(二)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95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2755)。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计算机与软件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软件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美育实验学校。
学校以人才培养需求和规格为依据,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设计与开发专业课程,探索分别对应行业通用素养、职业核心能力和岗位操作技能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实习实践课程的应用型课程体系,重构课程体系建设。软件技术专业为市级特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英语等3个专业为市级教改试点专业,软件技术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JAVA课程和传统文化经典导读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
地址: 重庆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邮编: 404000
电话: (023)58418666 58418888(兼传真)
联系人:许老师 李老师
咨询Q Q: 800004320
学院网址: www.cqeec.cn www.cqeec.com
招生网: zs.cqeec.com
邮箱:156224094@qq.com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顺序:
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4)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8、进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各省规定进行录取。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