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86 |
| 高职排名 | 546 | 74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102383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9 | 55078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49194 | - | 不限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示范性建设院校。设生态工程系、材料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和师范分院,共44个专业,是一所以生物生态类、林产工业类为主,涵盖信息、管理、师范等几大门类,林科特色鲜明、多学科,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镜泊湖畔牡丹江市区内,占地面积5000万平方米,是全省占地面积最大的高职院校。学院有自己的实验林场,是牡丹江市环城山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内的森林植物园被称为牡丹江市的一片肺叶。
我校属于专科录取批次。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依次录取二、三及调剂志愿考生。
2、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降段录取。
3、对进档考生,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特殊情况考生到校后可适当调整专业。无外语和男女比例要求。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政法类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至2015年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交通便利。有在校学生4700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行政执行、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等21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5.按照考试志愿先后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6.公安司法专业提前批次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7.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院没有设艺术类专业。
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但个别专业有年龄和身体要求,请考生留意。
学院学生食堂菜色多种多样,南北风味齐全,可满足全国各地学子的用餐要求,每餐伙食标准是5-7元,每月消费在400-5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