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土木工程专业19000元/学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其他工科类专业17000元/学年。
第六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如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期奖学金等。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9999;传真:0577-86689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邮政编码:325035
学院网址:http://www.ojc.***
招生网网址:http://www.ojc.***/zs/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宣传与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招生专业: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浙江大学
学生进按大类进校,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2.美术学专业设有中国书法、中国画和美术史论三个方向,学制四年。
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主攻方向。
生源范围:2016年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在山东、河南、湖南、江苏、浙江、辽宁、江西等省招生。
艺术设计类招生计划:50名;美术学专业招生计划:18名,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理科招生计划文科招生计划理科招生计划文科招生计划辽宁13 2江西12 2浙江51814湖南22 2山东1212江苏14 2河南12 2预留机动计划5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者。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专业考试
按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素描、色彩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1.考生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类、美术学各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浙江省高考文化满分不含模块分)。文理分别排名录取。
六、学费
1.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9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6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2.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七、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浙江大学
学生按大类录取,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生源范围:2018年设计学类专业在山东、河南、湖南、江苏、浙江、辽宁、江西等省招生。
设计学类招生计划:49名;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科类辽宁山东河南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合计艺术(文)52229 195 49艺术(理)2111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者。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专业考试
按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浙江大学设计学类采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素描、色彩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1.考生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报考。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
3.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考试院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六、学费
1.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9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8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2.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七、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绍兴文理学院
以上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设计学类专业咨询电话:0571-63727724-浙江农林大学
三、专业介绍
设计学类(四年制本科)-湖州师范学院
设计学类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
择业去向::学生毕业后能在建筑装饰公司、园林设计公司、房地产公司、设计院、展览公司、会展企业、广告公司、电视台、网络公司、出版印刷公司、服装与服饰企业、服装与服饰销售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或业务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计学类(四年制本科)-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设计学类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
择业去向::学生毕业后能在展览公司、会展企业、广告公司、建筑装饰公司、园林设计公司、房地产公司、设计院、电视台、网络公司、出版印刷公司以及其他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或业务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20-宁波大学
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号:PANY20150613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 2017年1月9日
设计学类专业咨询电话:0571-63727724-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
三、专业介绍
设计学类、美术学、音乐学(师范)-宁波大学
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