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面向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贵州等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1850人,其中本科1040人,专科810人。
报名要求
⒈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由于父母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籍与户口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确有困难的,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可就地报名,否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在本省内其他学校借读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不能在借读学校报名,可以选择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或者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的除了要有学籍档案外还要有学籍所在学校的书面鉴定材料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本省户口的普通高中往届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随父母外出等原因要求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如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的,须经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同意后才能报考。如是跨市(州)报考的,需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跨市(州)报名申请表,复读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后,才可在复读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学籍在我省,户口在外省的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即艺术类考生在2011年11月16日前,普通文、理、体育类考生在2011年12月19日前办理我省正式户口,否则不能在我省报考。中职生只有户口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转入我省的才能参加我省的2012年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含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报名。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2.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往届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由考生本人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相应报名手续。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应届生提供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学籍档案和学校的书面鉴定材料;往届生出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往届生除此之外还要上交街道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纸介质档案材料。
艺术类专科专业介绍
1.美术教育专业(师范类,三年制专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中、初等教育美术师资,同时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学)、解剖学、透视学、中国美术学、外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教学法、素描、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画)、摄影、民间艺术、装潢、平面构成、色彩松成、立体构成、图案基础、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就业去向:学校、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画院、画室。2.音乐教育专业 (师范类,三年制专科)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各类中等学校、小学、幼儿园等事业单位及社会培训机构从事音乐教学或在各类文化部门、社会团体从事表演的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基础和声、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钢琴、声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等。就业去向:普通中小学、艺术学校、音乐研究机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一、校名全称: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院校国家代码:13256 法人代表:李开灿二、学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邮政编码:435109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专科四、招生计划:面向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贵州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五、录取规则:1、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湖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监督,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3、 学院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4、 学校对投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5、 我院美术学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我院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6、 我院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为主。湖北省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江西、湖南省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山东省考生使用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校考成绩。音乐学专业的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7、 我院美术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高职高专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8、 我院音乐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9、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并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影响考生录取。10、我院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文凭与学位: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以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七、收费标准:我院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八、学生奖励与资助: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等(后两类的评选对象为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还设有新生奖学金(1000-5000元/人)、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200-800元/人)、特殊贡献奖学金(100-5000元/人)、考研奖励、临时伙食补贴、寒衣补助、勤工助学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九、联系方式: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邮政编码:435109电 话:0714-5221122,0714-5221133,0714-5221144传 真:0714-5220111二、Q Q:(腾讯微博:湖师文理学院)网 址:http://www.wlxy.***.cnE-Mail:wlxyzsb@***.cn手机微网站: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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