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华北科技学院 | 新余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29 | 502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464 |
| 武书连 | 568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1 | 95797 | 412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6 | 110122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27408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0 | 10634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0 | 31261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09 | 56274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6 | 67304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3 | 15772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6 | 85540 | 443 | |
| 2021 | 计算机 | 本科二批 | 473 | 8863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3 | 25235 | 496 |
华北科技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高校,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燃料工业部干部学校;1955年划归煤炭部,更名为煤炭工业部干部学校;1982年升格为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1984年在燕郊兴建了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分院;1993年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更名为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华北科技学院;2011年获得工程硕士(安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
学校把服务支撑大国应急管理事业作为第一面向,坚持立足应急管理、面向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着力打造服务应急管理事业需要的人才培养高地、科技创新高地、教育培训高地,瞄准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类大学,逐步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在职培训多层次、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同意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学生主要通过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校源地申请中国银行贷款,贷款范围为学费、住宿费。
2.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劳动获得助学金;视情况适时审定特困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特困补助;对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视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3.基层就业补(代)偿与服义务兵役补(代)偿
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新余学院坐落于明代科技巨著《天工开物》诞生地、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江西省新余市。新余环境优美,是仙女下凡的传说地,荣获“中国十大最具安全感城市”、“国家节能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新余交通便捷,沪昆高铁、浙赣铁路横贯东西,京九铁路傍市而过,赣粤、沪昆、武吉三条高速公路和四条省道在这里交汇。
新余学院是新余市唯一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2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8亿元;建有162个校内实验(训)室,16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162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网络出口总带宽8G,无线网络覆盖全校。
(一)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二) 品学兼优的特困生经评审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比例23%,一档4000元/人/年,二档3000元/人/年,三档2000元/人/年。
(三) 每年年终进行特困生评定,品学兼优特困生经评定可获年度困难补助金600元/人/年或减免学费1000—1300元/人/年。此外,对于临时发生的困难,学校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四) 学校向特困生设立了特困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有数十万元用于勤工助学,学生可在校内进行保洁、文明纠察等岗位获取勤工助学酬金,每个岗位补贴200元/月。
(五) 个别家庭特别困难或特殊情况而无法坚持学习的学生,允许休学一年,学生在此期间可以外出打工筹集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