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伊春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78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53 |
| 高职排名 | 407 | 7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6 | 156284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36 | 156554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4 | 70929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432 | 71702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4 | 189191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8 | 117231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5 | 98391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5 | 43570 | 160 |
学院全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学院成立于2007年4月,先后并入贵阳市科技学校、贵阳市财经学校、贵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贵阳市职工中专、贵州省地质学校等5所中职中专学校。学院坚持“立足贵阳、服务贵州、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和“服务地方、特色发展、开放共享”的办学理念,持续推进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五年向社会培养输送人才19000余人,建成“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成为全国首批100所“现代学徒制”建设试点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CCAR147)、全国铁道运输类专业示范点、全省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培育基地(试点)等。2016、2017连续两年排名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4.00%以上。
2011年各省录取批次
序号 |
省份 |
录取批次 |
1 |
贵州 |
高职艺术、高职(专科) |
2 |
河北 |
专二批 |
3 |
河南 |
高职高专二批 |
4 |
湖南 |
高职专科批 |
5 |
广西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6 |
海南 |
高职(专科)批 |
7 |
重庆 |
高职专科二阶段 |
8 |
四川 |
专科二批 |
9 |
云南 |
一专A类 |
10 |
新疆 |
高职高专二批次 |
11 |
山西 |
专科批 |
我院艺术类专业在各省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
我院认可省(或地、市级)招生考试中心(考试院、考试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我院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录取工作原则上以考生文化成绩为基础,文化分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挡,在投档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在录取艺术类专业时,除享受以下两项政策性照顾外,不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性照顾;
(2)在省(或地、市)级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成绩排前三名、但文化考试成绩未上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文化成绩可降20分投档,择优录取。
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1)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
(2)贵州省(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顾项目。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照顾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伊春职业学院坐落在素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美誉的生态园林城市——伊春市。学校是一所医、工、理、经、管、文、艺、师兼容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至今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水平高。2020年,学校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确认为开展军转干部培训指定高校,是全省承办6所高校中唯一一所高职院校。2021年12月,学校被确定为全省第二轮“双高”项目建设单位,“智能钢铁冶金类专业群”被列为省第二轮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同时学校与哈工大、哈工程、哈理工等11所高校被确定为全省“资源型产业发展和 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以专业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