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年份 | 类型 |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最高/最低分)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最高/最低分)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21 | 理科 | 347/230(专科批A段)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21 | 文科 | 366/304(专科批A段)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20 | 理科 | 331/255(专科批A段)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20 | 文科 | 337/258(专科批A段)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19 | 理科 | -/219(专科批A段)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19 | 文科 | -/235(专科批A段)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18 | 理科 | -/176(专科批)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18 | 文科 | -/162(专科批)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17 | 理科 | -/184(专科批) |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17 | 文科 | -/223(专科批) | /() |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常见应用型 数字媒体内容艺术设计与制作基本原理、生产流程与方法,具备基本的数字媒体产品或应用 内容创意策划能力,数字平面、三维媒体静态、动态与交互创意设计与表达制作能力,原型 制作与二、三维数字媒体内容较熟练的生产制作能力,从事数字媒体内容艺术设计与管理工 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数字媒体内容开发生产业,在数字媒体内容创意、设计、制作岗位群,从事数 字媒体内容开发的视听与交互创意策划设计、平面与三维数字媒体应用内容可视化与虚拟化 生产制作或相关管理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基本的语言沟通、创意创新、协作执行等素质与能力;
3.具备数字媒体内容开发生产行业机构中相关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4.具备数字媒体应用内容项目开发创意策划、项目调研与用户体验实施能力;
5.具备数字媒体应用内容视听设计、交互设计、整合应用设计等创意艺术设计能力;
6.具备数字媒体应用内容原型制作及艺术设计相关生产制作能力;
7.掌握数字艺术、数字媒体基础知识,了解数字媒体技术与媒体传播基本知识,掌握数 字媒体应用内容创意设计制作的主要方法。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设计基础、交互设计程序与方法、信息可视设计、网络应用设计、三维设计技法、虚拟 应用设计、交互技术基础、交互原型制作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数字媒体内容创意设计思维、过程与方法,计算机应用设计制作软件与项目 课程等实训。
在数字媒体内容开发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Adobe平面设计师Adobe Flash交互设计师Adobe网络设计师3ds Max制作员
Unity应用能力认证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网页美术设计数字影像技术美术绘画 美术设计与制作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黑龙江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理科 | 专科批A段 | 普通类 | 230 |
| 文科 | 304 | ||||
| 山东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综合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346 |
| 吉林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理科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30 |
| 文科 | 359 | ||||
| 辽宁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物理类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48 |
| 历史类 | 404 | ||||
| 河北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物理类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1 |
| 历史类 | 419 |
(专业代码650104)
——融汇科学、艺术、人文、社会,数字与媒体让生活更美好。
专业介绍:本专业的特色专业,培养学生掌握艺术设计基本技能、数码技术技能,具有紧跟时代前沿的数字媒体设计能力,能在广告公司、网络公司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平面设计、互动媒体设计、从事针对幼儿园和小学生的设计教育及宣传设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能力人才。
就业方向:报纸、杂志、出版、广告等艺术设计、各企事业单位宣传、电脑设计,以及小学、幼儿园艺术设计、策划等行业。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省文明校园标兵、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入选首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第二批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
学校始建于1919年,坐落于“金源肇兴地”——哈尔滨市阿城区,享有“千年文脉·百年学府”美誉。校园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建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教学园区、实训园区和创业园区,红色文化传承园地、金源文化传承园地和诗经文化传承园地,是一所集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于一体的花园式学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秉承“立德、笃学、精技、致用”的校训,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文化育校”的强校战略,巩固“师范教育为底色、冰雪体育为特色、现代服务业为主色”的办学定位,畅通“以党建为引领、以冰雪为突破、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文化为保障”的发展路径,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学校高水平建设。
学校现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设有现代服务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财经学院、体育学院、师范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1个中职部,35个招生专业。建有智慧交通技术与运营管理、冰雪运动与教育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体育教育、心理咨询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专业)。学校建立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专升本升学率近30%,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2%以上,位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教师国际化视野,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有专任教师近4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近4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近50%,“双师型”专业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赴德国、芬兰、新加坡等国家参加高水平交流学习近100人次,选派10余名教学骨干教师到深哈合作院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挂职交流培训。学校现有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教学名师、省思政名师、省骨干教师、省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30余人。
学校建有60余个综合实训中心和专业实训室,建成以冰雪体育、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航空服务管理、师范教育专业为代表的哈尔滨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每年开展社会培训和企业员工培训3000人次以上。承办了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器视觉系统应用”“银行业务综合技能”“无人机应用技术”等赛项。拥有城市轨道交通实训中心、冰雪产业运营与服务中心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职教文化和学前教育2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作为国家“冬冰夏滑”训练基地、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先后承办全国公路(速度)、场地(速度)轮滑锦标赛、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大赛总决赛等国家级体育赛事。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四个面向”,聚焦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中“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大战略,围绕哈尔滨打造“七大都市”和构建“4+4”现代产业新体系规划目标,在智慧交通、智慧金融、师范教育、冰雪运动与特色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将百年办学优秀成果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提高龙江竞争力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具有特色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高职学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先进,激发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学金种类
(一)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
(一)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等条件下,获本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获本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和学院十杰青年者优先。
第四条 评定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所有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年不得同时获得。
(三)凡有以下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者;
2、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不及格(单项奖学金不受此条限制);
3、上一学期受纪律处分者;
4、综合考核不及格者;
5、在评奖过程中无理取闹者。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机构
学院成立评优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各系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各系(部)成立系(部)级评优领导小组,其成员自定。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各班在完成学年鉴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
二、由班主任、班组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比小组,根据奖学金评比条件和综合测评分数高低,严格按比例依名次确定初评名单,由辅导员签字后上报所在系(部)评优领导小组;
三、各系(部)评优领导小组对上报名单及个人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即确定正式名单报学工处。对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各系(部)还需将个人书面材料同时上报学工处;
四、学工处对各系(部)评选结果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的个人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处解释。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东盟校区、青秀校区、平果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90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15183人,成人教育学生1352人。学校八十余载办学深耕学前教育,已发展成为服务广西“幼有所育”的排头兵和广西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领跑者、广西幼儿园园长的“摇篮”。学校坚持“拥抱小小孩,国家才有大未来”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双高”建设和内涵建设,努力实现建设全国领先、特色鲜明、开放发展、校园和谐、社会满意的高水平幼儿师范本科院校的目标。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广西幼稚师范学校,开创了广西全日制幼儿师范教育的先河。此后,学校几度迁址,数易校名,2009年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秉承“慈幼为源,立人为本”的校训精神,共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10万多名幼教人才。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31个专业(方向),建有广西儿童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特殊儿童关爱服务中心、附属实验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共2个园区和178个校内实习实训室、166个校外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成立了广幼稚慧幼教集团,对外合作办园8所,已开园4所,为社会提供优质学前教育学位1306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近年来,学校立足学前教育、凸显艺术教育、拓展特殊教育、渗透初等教育,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龙头、以特殊教育为特色、以艺术特色为亮点的特色专业群,构建广西一流、国内先进的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幼教、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师资素质优良。学校师资素质优良。学校现有教职工57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02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200多人。1个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团队入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人入选广西高校卓越学者;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次,1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人获广西教学名师称号,1人获广西特级教师,4人入选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教师教研科研成果显著,2009年以来,获市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416项(省部级及以上45项);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奖31项。
学校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校近年来多次获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以来,学生在技能比赛中荣获国家层面三等奖以上奖项680项,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奖项1362项(一等奖363项),其中,荣获2020年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艺术技能(声乐表演)赛项二等奖1项。荣获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团体三等奖1项、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团体二等奖1项、艺术技能(声乐表演)赛项三等奖1项,第十八届“群星奖”1项,全国民族地区职业院校艺术教育展演金奖、铜奖各1项。2个歌舞节目登上中央电视台1号演播大厅。
学校社会声誉良好。学校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技术支撑单位、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国家级幼儿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国家第二批“1+X证书”试点院校、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高校师范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基地、广西学前教育教学法基地、广西学前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广西职业教育表演艺术专业发展与研究基地、广西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群发展研究基地、广西第二批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