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02 | - |
| 高职排名 | 528 | 58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208117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192 | 206488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89 | 20694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132326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34 | 127619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96 | 13155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3 | 15874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0 | 6731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332752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7 | 259124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9 | 263035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8 | 33593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137254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96010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5 | 5199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4 | 10974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高等院校,目前在校生9000多人;学院隶属广西商务厅,是培养广西商贸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1965年办学以来,已为广西商贸行业输送了大批中高级商务人才,大部分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在社会上享有高度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占地面积930亩,分为大学路校区、明秀路校区、金陵校区(筹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建立了13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考生须知
1、招生对象:凡是我院2014年有招生计划的省份报读专科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2、由于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我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才考虑录取其他志愿考生,考生如要增大被录取的机率,最好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3、由于我院长期注重外语教学,具有一整套特色鲜明、因材施教的教学模式,在稳固英语基础知识的前提下侧重专业外语培训,因此考生只要按报考有关规定考试,达到规定分数线即可,不需要再参加外语复试。
4、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肝炎病原携带者不宜报考涉外旅游、旅游管理、旅游英语、酒店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会计、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专业。
5、我院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
6、非南宁市生源在入学时均可凭正式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迁入南宁市;南宁市户口的生源可以不迁移。
7、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我院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和其它奖励等,每学期评选一次。
8、学费在区物价局核准的标准范围内收取,每学生每年学费除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三个专业7000元外,其它专业约为6000元左右(按区物价局核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国家设有专项助学贷款外(详情请向考生所在地银行咨询),我院还采取凭生源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经我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按学期分期交纳学费的原则、同时采取勤工助学的办法帮助贫困学生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
9、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02]15号文件精神,从2002年起,高职教育和专科教育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就业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高职毕业生由举办学校颁发全区统一的大学普通专科学历文凭和广西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0、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为保证及时、准确地向学院提供考生信息,请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后将准考证号、姓名、填报专业、联系电话等通知我院招生办,或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从而增大被录取的机会。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警官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司法行政工作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法治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属省司法厅管理,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
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3项,有省部级精品课程11门、校级精品课程64门,出版“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教材或参考书62部,获得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立项3部。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项比赛和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多项。在校大专学生4300余人。学院建有充足的多媒体课室,并建有设施完备的司法鉴定中心、模拟监禁中心、心理矫治实训中心、刑事侦查技术实训中心、模拟法庭、亚伟速录实训室、司法鉴定系列实验室、安全防范技术实训室、网络信息安全协同创新实训中心和监狱特警防暴训练协同创新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个、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3个、省级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此外与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合作建立了57个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了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的警体馆为学生警体训练和技能实训提供了充足的场地和器材。学院图书馆共有纸质图书34.42万册、电子图书25万余册,另外还有中国知网和超星移动图书馆等学术资源数据库,能满足师生学习、资料查询、专业研究等方面的需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退伍士兵)、“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9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按规定批次投档,学校视生源情况可申请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退伍士兵)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档到各专业。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排位从高到低,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委员会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档到各专业。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退伍士兵)、“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来源于2018年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