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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科技学院和普洱学院哪个会计学(文理兼招)专业好(会计学(文理兼招)专业普院和赣南科院谁更牛 )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12-25 22:08:29 解决时间:2022-12-1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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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科技学院会计学专业云南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年份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排名
会计学2021文科本科二批及预科普通类53124965
2020文科本科二批及预科普通类49932730
2019文科本科二批及预科普通类49534533
会计学(预科)2018文科本科二批预科49240585
会计学2017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7538244
赣南科技学院会计学专业江西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年份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排名
会计学2021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7686032
文科53027459
2020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7593385
文科50333050
2019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5991646
文科51630752
2018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5588333
文科50933447
2017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4472027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文理兼招)
普洱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诚信品质,掌握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从事出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成本会计、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职业道德、税法等。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基本学分为150学分。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普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就业方向:能够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出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教学培训等工作;能够在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社会组织等相关领域从事出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财务咨询等工作。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
赣南科技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会计专业人才。本专业已购买用友、金蝶、网中网、会计分岗位竞赛系统、会计信息化教考系统等财务软件,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注重校内实践环节的同时,建有赣州猎鹰投资管理公司、深圳联益康电子有限公司和赣州中税智律税务师事务所等校外实习基地。学生毕业时,会计从业资格证通过率在90%左右。同时,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在江西省会计专业技能竞赛中屡获佳绩。学生毕业除考研升学外,绝大部分分布在江浙、上海、深圳、广东等沿海城市一带,从事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审计工作,社会认可度较高。

物流管理等相关工作。

赣南科技学院会计学专业录取分数线(2021全国各地)
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
江西会计学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76
文科530
新疆会计学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370
文科424
宁夏会计学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79
甘肃会计学文科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470
陕西会计学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09
文科472
云南会计学文科本科二批及预科普通类531
海南会计学综合本科批普通类543
广西会计学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70
广东会计学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503
湖北会计学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519
河南会计学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83
文科526
福建会计学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481
历史类507
安徽会计学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545
浙江会计学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57
江苏会计学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471
历史类506
上海会计学综合本科批普通类435
黑龙江会计学文科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19
辽宁会计学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519
内蒙古会计学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63
山西会计学理科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10
文科468
河北会计学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505
普洱学院
552
软科(综合)
506
校友会(综合)
学校简介

普洱学院1978年成立,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2022年1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占地面积205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留学生307人),教职工691名(高级职称199人、硕博士499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各类人才称号教师26人;现有18个二级学院,42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2个院士工作站,269个实验实训基地,18个科研智库平台。建校以来,向社会输送了60000余名各类人才。学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示范学校、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等,获批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同时,学校也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比如获得国际国内多项冠军的“民族啦啦操”、云南省一流课程《普洱绝版木刻》、专业排名全国第四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等。

普洱学院国标代码:10685

云南省招生代码:5311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荣誉

云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云南省平安和谐校园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培养基地

云南省三风建设示范学校

云南省第二批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

云南省第二届“119消防安全奖”先进集体

云南省省级校园创业园

云南省华文教育基地

云南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

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

2019年度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云南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云南省文明校园


奖学金设置

   

        普洱学院学生奖助项目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奖助结合,以奖为主”“帮困又奖优”的奖助体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评优、资助对象

(一)评奖、评优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优秀学生。

(二)资助对象

适用于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项目

(一)评奖类

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

(二)评优类

各级各类评优,包括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班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校级先进班集体等。

(三)资助类

各级各类资助,包括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同舟爱心扶助基金、社会资助等。

三、要求及有关规定

(一)在奖助评定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将奖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通过奖助审核过程教育和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同时受助学生要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的发展做一定的义务工作。

(二)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四级资助认定小组进行奖助评选和审核,以便将奖学金落实到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助学金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学生应将助困资金切实用于生活开支,凡用于请客、送礼、购买奢移品的,经学校查实一律追回。

(四)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因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不诚信行为而获得资助者,学校将取消其受奖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助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助管理

(一)奖助工作实行班级、年级、二级学院、学校四级审核与管理。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根据要求负责对奖助学生资格及各类奖助名单进行初审。

(三)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奖助学生初审名单进行推荐上报、公示。

(四)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制定年度资助计划,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以及各类奖助名单的审定,报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奖助经费

奖助经费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国家、省政府、省教育厅下拨的专项经费;

(二)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取助困基金;

(三)各类社会单位、团体、个人的赞助经费;

(四)金融机构实施的信用助学贷款;

(五)其他自筹经费。

六、各类奖助办法以学生处发文为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学生工作部(处)分别制定了《普洱学院学生奖助项目管理办法》、《普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办法》、《普洱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普洱学院评选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办法》、《普洱学院评选先进班集体实施办法》、《普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普洱学院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普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普洱学院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同舟爱心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社会资助管理办法》、《普洱学院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等文件,按照规定发文,照章办理。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普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党和政府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2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资格

(一)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三)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四)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五)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在全国或者某一领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二级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当年荣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处根据下拨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组织评选,评选出本学院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按照《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逐一审核学生材料无误后,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归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报云南省教育厅。

六、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审,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各二级学院应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都能够熟悉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树立校园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



      普洱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党和政府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166号)和《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教[2009]24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属于同一类型、不同层次的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申请资格

(一)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三)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四、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当年荣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评审否决条件

(一)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10%以内;

(二)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三)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处根据下拨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组织评选,评选出本学院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按照相关要求逐一审核学生材料无误后,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归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报云南省教育厅。

七、评选要求

(一)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审,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三)各二级学院应大力宣传省政府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都能够熟悉了解省政府奖学金政策;大力宣传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树立校园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

 

 

 

  

 

           普洱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166号)和《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教[2009]24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在提取的助困专项经费中设立。校级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春季)进行,为鼓励大一新生勤奋学习、奋勇前进,形成学校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校级奖学金优先在一年级中评选。

二、奖励标准                                                                                                                                                                                                                                       

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属于同一类型、不同层次的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

三、校级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期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评审否决条件

(一)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20%以内;

(二)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三)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处根据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组织评选,评选出本学院一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按照相关要求逐一审核学生材料无误后,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归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评选要求

(一)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审,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三)各二级学院应大力宣传校级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都能够熟悉了解校级奖学金政策;大力宣传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树立校园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

 


赣南科技学院
570
软科(综合)
502
校友会(综合)
学校简介

赣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理工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1年的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坐落在章江河畔,依山傍水、宜学宜教,自然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校园占地807.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6.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257.4万元;有建成校内专业实验室118个,教学用计算机3000多台,图书馆藏书87.6万册;各个教学区域以及配套校舍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学校现开设涵盖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聚焦行业和区域发展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构建了以工为主,多学科相支撑、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3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形成了矿业冶金类、机械电气类、电子信息类、建筑土木类、电子商务类、人文艺术类等六大专业集群,打造了工程实训中心、信息计算中心、物理实验中心、商科实训中心等四大公共实验实训平台,以及智能互联实验室、移动通信综合实验室、赣南客家文化数字化研究院、BIM信息技术应用研究中心等专业实验实训平台,力促产教深度融合,实现校企无缝对接。学生参加国际国内数学建模、互联网+创新创业、金相技能、广告艺术、电子电脑科技等各级各类赛事成绩喜人,多次与“双一流”高校同台竞技,近年获国际奖项20余人次、国家级奖项600余人次。在由全国第三方大学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Cuaa.Net)最新发布2021江西省一流专业排名中,学校在江西省一流专业排名(应用型)位列第七。在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2020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我校位列2016-2020年全国同类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17名,2016-2020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68名。

学校拥有专任教师430余人,其中,“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25%以上;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16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10余人;教师队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2021年,学校获批5个赣州市重点实验室计划,1个市技术创新中心计划。近五年,学校教师发表高质量教研论文120余篇,出版著作及教材50余部,教师在我省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近30项。近十年,学院教师发表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或教材近百部,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0余项、国家863计划项目子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3项、省部级科研课题200余项。横向课题近百项,到账经费2300多万元、授权国家专利30余项。

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办学20年来,已向社会输送了3.2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众多校友已成为了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所蕴含的“三实”(为人诚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品质广受用人单位好评,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将推进国际化教育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通过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及师生短期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学校与泰国宋卡王子大学等多所国外高校开展了包含硕士、本科、非学历3+1、交换生留学在内的多种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等一批国外高校建立了交流关系,为开展更广泛合作打下了基础。此外,学院积极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海外带薪实习、互惠生、带薪短期工作等合作项目,范围覆盖美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和新西兰等国家。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立足赣南这片红色沃土,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地方重大需求和引领社会发展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赣南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推动学校应用型本科建设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着力为赣南苏区振兴、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技术的强力支撑。

校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56号

邮 编:341000

网 址:http://www.gnust.edu.cn

电 话:0797-8312603/0797-8312688

传 真:0797-8312691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畅通,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均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最高金额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获得专项拨款,设立国家助学金,专门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困难补助:包含临时困难补助、寒衣补助、伙食补助、学生住院补助和特困补助等多项补助。

4、勤工助学:学院设立了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名上岗学生每月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中专 2022-12-1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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