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学院(Guilin University,代码:13641)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国有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学校前身系广西师范大学与社会投资方于2001年5月合作创办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4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独立学院”办学资格;2021年5月,教育部致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转设并更名为桂林学院。
——宗旨定位清晰明确。桂林学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向学、向善,自律、自强”校训精神和“至善”办学理念,立足“两型”(教学型、应用型)、“两性”(地方性、综合性)和“一化”(国际化)发展定位,坚定“规范高效、特色鲜明、质量与就业双优的国有民办城市大学”发展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宽厚、具有“至善”品格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位置优越环境优雅。桂林学院地处“山水甲天下”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坐落于全球十五条最美河流之一的漓江之畔。东临桂林市雁山区中心环线大道,交通便捷通畅。东向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隔路“门当户对”,近邻雁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桂林植物园、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以及号称“桂林佳境、一园看尽”的雁山园。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间有“育善林”曲径通幽、松香四溢、竹韵袅袅。先后被评为“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卫生优秀学校”,目前正创建“广西绿色学校”。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桂林学院占地面积83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含在建)52万余平方米,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拥有功能齐全的教学行政区、学生公寓区、教师公寓区、体育运动区及“至善”“弘善”“乐善”三个广场,建有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各类实验实训室各近百间及多功能“至善”“弘善”两个讲堂。体育运动区集标准田径场、五人或七人制小足球场、排篮球场及室内球类馆于一体。公寓式学生寝室全部安装了空调、洗衣机并定时供应热水,连廊式“至善楼”教学楼群同时可容纳近六千学生上课,新生活餐饮服务外包的“乐善食府”被评为“广西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
——师资满足教学需求。桂林学院设有语言文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商贸与法律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传媒学院、设计学院、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善学院(合署)等9个二级学院,实行教职工全员劳动合同制。现有专任教师710余人,其中自有教师490多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为30.4%,博(硕)士学位教师占比为66%。自有教师中,有博士12人,博(硕)士研究生生导师12人,“双师型”教师近百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入库导师4名、广西高校卓越学者1名、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1名、广西高校“千骨计划”6名及桂林市会计拔尖人才1名。
——教学水平稳健提升。桂林学院按“一体三翼四集群”(以城市服务类专业群为主体、教育文化类和工程技术类专业群为左右翼、体育康养类专业群为尾翼)框架布局学科专业,开设普通本科专业52个,涵盖经、管、法、文、教、艺、理、工等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12630多人。建有广西民办高校重点建设专业8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2个、广西高校转型试点专业(群)1个、广西高校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和一流本科课程5门。获得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9项,广西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3项。成功承办全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7年年会、广西高校第三届“千里杯”(大学组)足球联赛和广西高校第18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总决赛。
——产教融合扎实推进。桂林学院大力推进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路径的转型发展,按照“以共建为基础,以共育为支撑,以共管为保障,以共赢为目标”的原则,与浙江名淘集团、广州粤嵌集团、东软集团、中软国际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名淘电商学院”“粤嵌电子工程学院”“东软软件学院”“中软国际大数据学院”等一批产业学院。以名淘电商学院为依托,与桂林市商务局共建“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电商项目校园孵化及运营中心”,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共建数字出版专业、与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专业,等等。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成效显著,2018-2021年连续四年蝉联“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至善文化氛围浓厚。“至善”作为办学理念,既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能力,昭示着桂林学院着力倡导的大学文化及精神建设本质上是全校师生以校训精神为引领,持续涵养善德、崇尚美好、追求卓越,最终实现境界达成与能力提升的过程。学校建立健全“一日一善行、一周一善扬、一月一善评和一年一善集”工作机制,形成了浓厚的“至善”大学文化氛围,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文化建设奖”和“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
——学生奖助体系健全。桂林学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为主要渠道,以学生勤工助学、各类专项助学金及由杰出校友、合作企业、社会各界捐设的奖学金为重要途径的奖助体系。完善的“奖、评、助、贷、勤、补、免、减”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先政策,对品学兼优和在不同领域成绩突出的学生发放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专项助学金,对优秀退役大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对毕业生进行个性化补助等,使学生“优”有所“奖”“困”有所“助”。
——办学赢得广泛认可。桂林学院于2011年11月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广西首批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之一。2021年3-5月,经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部专家组实地考察、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定和教育部批准,桂林学院独立设置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21年来,学校先后斩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文化建设奖”“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广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广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卫生优秀学校”“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广西优秀民办高等学校”等一系列集体荣誉和奖项。
——同行有你未来可期。名城孕育名校,名校滋润名城。着眼于“十四五”,桂林学院全体师生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为己任,对标对表落实教育部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转设为桂林学院的函》的部署要求,全力奋战“四项重大任务”(全面完成校园二期工程建设、加快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深入推进校企协同产教融合、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六项建设工程”(党的建设工作固本强基工程、师资队伍建设提质增量工程、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拓展工程、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工程、治理与条件支撑力增强工程、平安和谐绿色校园建设工程),为全面建成“校市双向赋能融合发展新典范的国有民办城市大学”而不懈努力!
学校严格按照广西教育厅核定计划招生,按照国家和省招委制定的政策和办法进行录取,凡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第一志愿的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批次是:根据各省招生部门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
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志愿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志愿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 (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 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我院在山东省的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专业以及在江西省的艺术设计专业(影像设计)方向进行术科单独测试,在录取时均使用我院校考成绩。其他招生省份和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当各省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时,在该省录取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认可其他同层次以上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生活费用方面,因桂林物价较低,我院学生一般600元/月左右即够生活开支。同时,我院提倡学生节俭,校园内不设置高消费的商业项目,但校园商业门市点完全能够满足师生的日常日用需要,宽敞、洁净、内容丰富、营业时段连续的食堂也能满足来自各地师生的饮食需要。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弘扬“自律、自强、向学、向善”的校训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品学兼优,积极奉献,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着力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促使学生成为既全面发展又学有专长,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才竞争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评奖资格
(一)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的本科学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1、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其参评学年度综合考评分数未达60分者。
2、在参评学年度受到党、团组织纪律处分和校纪校规处分者;
3、在试读期间或到校外借读的。
4、参评学年度所在寝室检查评比未达标的。
三、评奖办法和评定程序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度组织评定,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评定上一学年度奖学金。
(二)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均按“重复获同类奖学金获高项,不同类奖学金可兼评”的原则进行。获三好学生特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即可获取全国和自治区优秀学生奖助学金和三好大学生的评奖资格。
(三)各类、各项奖学金评定以各专业班级为单位对每位学生进行个人达标综合考评,得出每位学生的操行、课程学习、体育艺术、职业技能单项考评成绩及其排名,据此依照评定条件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顺序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向全班学生张榜公示五天,初评名单经各本系审定后报送院学生工作处审查复核,评审结果面向全院张榜公示七天,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意见,最后提交学院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在公示期内、对初评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后不再受理投诉意见。
(五)根据评定结果,由院学工处统一填写奖学金登记表送财务处审核,最后由财务处付款。
(六)凡评奖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
四、奖学金的类别、比例、奖励标准、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分为:三好学生特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1、三好学生特等奖学金
(1)评定比例和奖励标准:不限比例,5000元/人、学年
(2)评定条件:评定对象仅限于大三年级学生,在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同学中评选:参评学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已获得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含)以上奖励两次;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CET—6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参加TEM—4达70分,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能力测试成绩达60分。
2、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1)评定比例和奖励标准:
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具有评奖学生资格学生人数的1%评定,1500元/人、学年
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按具有评奖学生资格学生人数的5%评定,1000元/人、学年
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按具有评奖学生资格学生人数的10%评定,500元/人、学年
(2)评定条件: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列本专业前20%;操行综合分达80分以上;英语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相应类别的英语教学要求;通过CCT—1考试;考试考查无不及格课程。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分为品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体艺奉献奖、技能素质奖等四项。
1、评定比列和奖励标准:单项奖学金按具有评奖资格学生人数的12%评定,200元/人、学年。
2、评定条件:
(1)品德优秀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操行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所居寝室获“优秀寝室”、“最佳寝室”、“文明寝室”等奖励。
(2)学习优秀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课程学习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操行综合分达70分(含)以上,考试考查无不及格课程。
(3)体艺奉献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体艺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操行综合分达70分(含)以上。
(4)技能素质奖: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职业技能综合分列本专业班级前20%,操行综合分达70分(含)以上。
(三)英才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不断进取,科学规划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树立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目标,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同学给予奖励:考取全国“985”、“211”重点高校研究生的奖励3000元/人,考取省(部)属及其他高校研究生的奖励1000元/人。
(四)学术科技、学习竞赛与实践成果奖
为鼓励学生学好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竞赛、科技发明等活动,对在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技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竞赛、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同学给予奖励(就高奖励、不得重复):
1、参加国家、省(部)、市(厅)、学校等各级学术科技竞赛、文体竞赛活动获正式名次或等级奖以上者:
(1)国家级集体项目奖励2000—3000元,个人项目奖励1000—1500元;
(2)省(部)级集体项目奖励1000—2000元,个人项目奖励500—1000元;
(3)市(厅)级集体项目奖励500—1000元,个人项目奖励200—500元;
(4)学校集体项目奖励300—800元,个人项目奖励100—300元;
2、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署名或独著、主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省、市级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成果者:
(1)在国家级出版社(A类)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字数为20万以上)和艺术、音乐作品专集等,每部(本)奖励1万元。
(2)在国家级出版社(B类)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字数为15万以上)和艺术、音乐作品专集等,每部(本)奖励2000—3000元。
(3)在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字数为10万以上),和艺术、音乐作品专集等每部(本)奖励3000元。
(4)学术论文(文科类不少于3000字;论述类不少于5000字;理科类不少于2000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和艺术、音乐作品在国内核心正式期刊上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1000—2000元;在普通期刊(不包括休闲娱乐、时尚、服饰、家居、美容类期刊杂志)上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500—1000元。
(5)科学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新华文摘》论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摘要》摘录、《中国社会科学年鉴》(国家一级学科年鉴)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500—1000元。
3、受到国家、省(部)级组织的正式鉴定认可或取得国家专利局的发明专利项目,每个项目奖励300—2000元。
4、参加省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以上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和音乐作品比赛(展览)获奖的,每幅(首)奖励500—1000元,参加市级比赛(展览)获奖的,每幅(首)奖励100—300元。
5、参加全国、自治区“挑战杯”,学院“创新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全区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获学院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300元、200元。
6、学生个人、学习团队、学生社团、社会实践团队在服务社会方面,承担、合作或参与科研课题并获得社会有关部门支持,为学院赢得社会声誉的项目或成果,视特色和影响力大小,奖励1000—5000元。
五、其他
(一)各类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发给奖学金和荣誉证书,通报家长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因学业原因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且已超过四年休学时间的,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
(三)本办法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试行)》废止。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需要修订和补充由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有。桂林旅游学院虽然是本科院校,但也有大专!桂林旅游学院是一所成立于1985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开设就是本科专业,也有一些大专专业。桂林旅游学院开设的大专专业有:工商企业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商务英语、舞蹈表演、空中

有。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大专!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成立于1998的公办专科(高职)院校。主要开设就是大专专业。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的大专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市场营销、学前教育(师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传播

有。桂林理工大学虽然是本科院校,但也有大专!桂林理工大学是一所成立于1956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开设就是本科专业,也有一些大专专业。桂林理工大学开设的大专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

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本科院校,无大专!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成立于1960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无。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是本科院校,无大专!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是一所成立于2004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无。桂林学院是本科院校,无大专!桂林学院是一所成立于2001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有。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有大专!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是一所成立于2003的民办专科(高职)院校。主要开设就是大专专业。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开设的大专专业有: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艺术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工

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虽然是本科院校,但也有大专!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是一所成立于1979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开设就是本科专业,也有一些大专专业。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开设的大专专业有:关务与外贸服务、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室

有。桂林医学院虽然是本科院校,但也有大专!桂林医学院是一所成立于1935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开设就是本科专业,也有一些大专专业。桂林医学院开设的大专专业有:护理、药学、医学生物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等;名称类型学制层次药品经营与

有。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有大专!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成立于2018的民办专科(高职)院校。主要开设就是大专专业。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大专专业有: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药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